为提高我区珠心算实验学校的积极性,激发我区小学生珠心算学习的兴趣,促进我区少儿珠心算教育更上一个台阶,海门区财政局印发《“十四五”期间海门区少儿珠心算比赛经费及奖励标准实施细则》,《细则》主要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本区少儿珠心算比赛经费及奖励(每年两次)
(一)命题:每套比赛用卷(试卷与答案)200元。
(二)审卷:每套比赛用卷(试卷与答案)100元。
(三)试卷印制:按实列支。
(四)监考:每次比赛监考人员每人200元。
(五)阅卷:阅卷人员每人200元。
(六)带队人员:每人200元。各校每个年级的送考老师各1人,各校校长1人。
(七)获奖老师奖励:一等奖:2000元(4个团体一等奖)二等奖:1500元(4个团体二等奖)三等奖:1000元(4个团体三等奖)
(八)学生奖励:给参赛的每位小选手分发一份30元左右的小奖品。
二、通过选拔参加南通市及以上比赛的奖励
(一)对选手的奖励
1、参加南通市比赛获得团体前六名的,每人分别奖励500元、450元、400元、350元、300元、250元。
2、参加南通市比赛获得个人全能前六名的,分别奖励500元、450元、400元、350元、300元、250元。
3、参加南通市比赛获得单项前三名,分别奖励300元、250元、200元。
4、在省比赛获奖,按南通市级奖励标准的二倍奖励;在全国比赛获奖,按南通市级奖励标准的四倍奖励;在世界比赛获奖,按南通市级奖励标准的六倍奖励。
(二)对教练的奖励
1、在南通市比赛中获得团体前六名的,分别奖励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
2、获省团体等级奖,加倍奖励;获全国及世界比赛团体等级奖,三倍奖励。
三、综合补助
(一)对学校的补助
1、凡通过选拔提供选手参加南通市比赛,不论选手是否获奖,每提供一名选手当年给予选手学校3000元奖励(校长、教练各奖1500元);凡通过选拔提供选手参加江苏省及省以上比赛,不论选手是否获奖,每提供一名选手当年给予选手学校奖励6000元(校长、教练各奖3000元)。
2、长期坚持珠心算教学并形成梯队,搞出特色并提供选手参加南通市比赛的学校,每年每个教学年级补助2000元;未提供选手参加南通市比赛的学校每个教学年级补助1000元。
(二)对珠心算竞赛老师的补助
对珠心算竞赛老师节假日(双休日及假期)期间教学,每人每半天补助150元。
(三)对珠心算实验老师的补助
对珠心算实验老师每年人均补助1000元,具体发放标准按各学校考核为准。
以上比赛经费及奖励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增加至25万/年。
四、其他
本细则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我市少儿珠心算比赛经费使用及奖励标准》(海财办〔2015〕18号)相应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