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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杨炎、通讯员周海燕报道:8月11日,我市经济普查试点单位清查上门调查全面铺开。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一一上门登记所在普查区的被调查户的相关信息。
据了解,清查试点单位的具体范围包括我市境内的农、林、牧、渔,制造业,交通运输、信息传输,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多个国民经济行业。通常每个村(居)委会作为一个普查区,并按照制定的调查线路对普查小区单位进行“地毯式”逐个清查。普查员清查入户时,持有国家普查机构统一印制的《普查指导员证》《普查员证》,并主动出示证件,发放致信。通过询问并按照相关界定判断普查对象,查验调查对象的登记注册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被调查对象应义务配合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试点工作,共同为圆满完成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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