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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雁玲报道: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7月下旬至2009年3月,对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伯新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到交巡警大队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市交巡警大队和三厂、平山交巡警中队,察看硬件设施、警力部署等情况,并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报告。据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4年来,我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
黄伯新肯定了公安交警部门贯彻落实工作。他希望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树立交警良好形象,全力维护好交通秩序,确保全市道路安全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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