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42190/2018-0000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海门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号 | ||
| 成文日期: | 2018-01-23 | 发布日期: | 2018-01-23 | 有效性: | |
| 名称: | 关于成立海门港新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关于成立海门港新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局(办、中心)、办事处、村(居):
根据海政办发〔2017〕82号文件和海水整发〔2017〕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南通市和海门市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海门港新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城乡水环境,大幅度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确保2020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成立海门港新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机构
组 长:从建军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包场镇镇长
副组长:于东芳 纪工委书记
从水华 管委会副主任
沈 辉 管委会副主任
陈永标 管委会副主任、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
成 杰 管委会副主任、经济发展局局长
邱雨娟 人大副主席
蔡 琴 包场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石 军 刘浩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赵玉峰 综合执法局局长
周 凯 农村工作局局长
江菊平 规划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沈 辉 水利站站长
相关村居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永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是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按照新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指导、监督各相关部门落实治理工作。
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