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年产2000万套汽车、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及配件新建项目人防易地建设公示公告
本项目用地位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安江路东、规划厦门路南侧,非生产性建筑面积766.2㎡,应建人防面积43.37㎡,其余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详见总平面图。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根据《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1.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6日)
2.公示地点: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3.公示意见:
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反馈方式:
①咨询电话:0513-81288071
②邮寄地址: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广州路999号江海商务大厦202室。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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