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12 14: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两节”假期即将来临,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将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逐步增多。加之当前我区还处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的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复杂严峻。各区镇、各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增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各区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紧扣“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工作主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亲力亲为、周密部署,切实做到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靠前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协同发力把功夫下得更深、把工作抓得更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提前研判本行业领域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事故的规律特点,分析查找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持续加大隐患整改、执法检查力度,落实针对性风险管控措施,坚决堵塞监督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主体责任20条重点事项清单和80条责任清单,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巡查检查,强化全过程全时段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二、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各区镇、各部门和单位要一体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攻坚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自建房“三项集中治理”,大力推进“制度化管理、实时化监控、自动化阻隔、现代化救援”四项举措,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要聚焦隐患治理,持续开展“三级复查复核”,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问题隐患,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忽略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重点对前期督查检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集中人员、力量扎实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对仍未整改到位的,限期进行整改;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短期又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律责令相关单位停产停业整顿。要严格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单位,结合当前季节特点,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做到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依法关闭,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并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三、狠抓重点关键,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各区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始终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剧毒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检查。依托区域治理指挥中心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切实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各环节监管,加强停产停业化工企业排查,督促企业清理危险废物,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做好备料储存管理,加强检维修、特殊作业、开停车环节的管控,严格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加强对化工园区、危化品企业的检查抽查和夜查力度,落实责任。交通运输方面,要深入分析、提前预判节日期间群众出行情况,加强交通运输各环节安全监管。聚焦农村公路和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周边道路,突出旅游包车、长途客车、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三超一疲劳”、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高速公路安全巡查、及时清理路面异物,改善道路通行状况,严防发生碰撞事故。强化长江、海上、内河和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严防水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建筑施工方面,严格落实开工前“安全告知、警示教育、安全承诺”三项制度,加大在建工程特别是露天施工、轨道交通的监管力度,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地下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安全检查,严防坠落、倒塌、坍塌、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发生,严厉打击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以及建筑施工“三违”行为。燃气安全方面,要结合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通过深化部门联动、强化信息共享、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节前集中安全检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餐饮场所和居民用气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供气用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全链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落实防范措施。海洋渔业方面,要周密做好海上风险防控,每日通报进出港报告率、北斗终端开机率、入网编组率,强化部门会商研判,跟踪掌握恶劣天气信息,及时发布预警、加强定位调度,督促船舶严格执行回港上岸等措施。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渔业船舶安全隐患排查,对渔船安全装备不齐全、船员配备不合格、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出航及非法载客等行为,按规定严格处罚,确保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不安全不作业。要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海上突发险情的能力,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旅游方面,要组织对各类景区景点、大型演出和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开展全面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索道、悬空栈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禁用或停止运营。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黑社”“黑导”“黑车”“黑店”。要加强旅游景区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舆情防控和大客流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严防拥挤踩踏事件。消防安全方面,要紧盯大型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和单位,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督促尽快整改火灾隐患,严防群死群伤;加强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等小单位、小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重点整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大型活动方面,要加强对各类大型活动的审核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许可审批,科学制定安全方案,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加强人流监测,强化应急准备。同时,持续抓好冶金工贸、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水利、民爆、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强化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镇、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做到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处置有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实现政府预案和企业预案的无缝对接,并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要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优化协同体系、统筹资源保障、增强应对能力。要对应急装备逐一进行梳理检查,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事故防范应对能力。要前置应急救援力量,强化应急物资、装备和人员准备,时刻保持战备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预案,按照“快速隔离、科学处置、舆情管控、平稳善后”的原则,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控制险情,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南通市海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