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8-12 15: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安监局:

为全力做好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各区镇要按照《南通市海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压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信息化水平,严格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工作,不断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

二、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各区镇要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切入点、作为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突破口,按照治理工作方案内容,扎实推进工作进度,要加强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责任明”,强化精准治理,深化部门联动,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全链条”。

三、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各相关区镇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提升上传的安全生产“五位一体”信息化管理平台数据质量,推动企业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倒排信息化建设进度,高质量完成信息化管理平台验收工作。

四、确保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机制落实落地。各区镇要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海安委办〔2021〕22号)中的职能分工,常态化开展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小化工”,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机制落实落地。同时,要盯牢去年以来已关闭退出、尚未完成“两断三清”的化工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督促该类企业加快安全关闭退出到位、相关资质证照注销到位。

五、持续强化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风险管控。各区镇要在去年“一年小灶”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强化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工工艺的流程管控,全面落实每一种工艺的化工安全措施,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要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明确安全操作条件,不断提高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六、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月调度。为进一步确保重点工作落实抓铁有痕、落地有声,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对重点工作开展定期调度的要求,现对我区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从本月起实施月调度工作机制,请各相关区镇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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