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持续攻坚防范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来源: 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18 10:56 累计次数: 字体:[ ]

1.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7月视察江苏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立足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地方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履职。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区委常委会成员、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思维,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持续落实安全生产“双月”督导服务,区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定期到挂钩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全力帮助企业消除风险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区各专委会认真研究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推进落实,年内组织召开全体会议不少于2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形势分析、联合检查,每月报送重点工作量化指标推进落实情况,推动“三管三必须”法定要求进一步在镇级层面落细落实。

4.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行为责任。坚持将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特别是隐患排查的主体,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统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 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疏散逃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重点企业全面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企业班组安全员;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动态更新安全风险分布图和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实现管控清单率100%和全员化、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化“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风险辨识管控,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风险报告提质增效,按照数质“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的总体思路,实现三个“100%”、一个“80%”;组织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有机融合;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相当”的原则,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协作组和行业商会工作站建设,通过采取互帮、互助、互学的方式,不断打造“自律、互促、联保”的良性安全管理生态。

5.强化风险隐患源头治理。立足抓基础、抓根本、抓长效,全力推动安全生产从事故处置为主的被动反应模式向风险预防为主的主动管控模式转变,各区镇、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对本辖区和领域梳理出来的具体“风险档案”和“管控指南”的基础上,按照“四坚持、四管理”工作导向,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全面落实包干管理,动态掌握辖区风险隐患并落实具体攻坚举措,推动风险监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切实做到“企业风险底数清、区域个性问题清、管理应对举措清、各方安全责任清”。区安委办以动态摸排梳理为契机,对出现监管盲区的新行业、新业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进一步理清理顺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协调处理好专委会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强化联合治理。

6.强化安全生产常态化督导。进一步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围绕上级明确、风险重大、事故多发的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突出新兴行业、交叉领域监管存在的问题,立足辖区实际,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秉持“以督压责、以督促改、以督提效”工作理念,在完成重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季度专项督导的基础上,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针对性开展临时专项督导,进一步助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走深走实、见质见效。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导,对排查整改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动真碰硬问责,依法严肃查处。

7.加强巡查考核和追责问责。进一步完善安委会统筹抓总、消委会和14个专委会分条线协调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机制,提升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针对性、有效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双百分制”考核,进一步完善优化考核机制、内容和方式,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工作落实。坚持把查问题、促整改、保安全作为巡查工作首要任务,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板块开展专项巡查,及时治纠问题隐患背后的理念偏差、责任缺失、违规违纪等根源性问题。

8.开展化工(危化品)安全治本攻坚。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制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突出烟花爆竹经营季节性特点,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全力开展旺季打非治违工作。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能力。深化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落实积分管理工作,夯实企业安全基础。积极推广应用微反应、5G智慧工厂和可视化气体泄漏红外监测预警等新装备、新技术。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应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

9.开展工贸行业安全治本攻坚。持续推进粉尘涉爆企业每日动态清扫报告率100%,推动铝镁金属粉尘企业规范使用湿式除尘,高镁机加工企业严格储存条件和处置回收,大型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防范点火源进入除尘设备和管道;聚焦“减人降尘”目标,大力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产尘量,减少产尘环节;全面实施重点粉尘企业监测预警建设,2024年推进单班作业人数超过30人以上涉爆粉尘场所企业完成粉尘涉爆相关数据对接省厅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持续深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治理,加强转炉、电炉、精炼炉防喷溅管控,持续实现铸造过程监测预警联锁改造并有效投用率达100%。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分级管控指南(试行)》工作要求,抓好ABCD四类危化品储存环节的安全管控。开展新兴制造业安全风险研究,摸清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流程特点、危化品使用等安全风险情况,组织制定管控要点,指导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10.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治本攻坚。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超限超载以及非法营运等治理,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在“两客一危”领域应用,持续推动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装货作业“五必查”。强化危险货物码头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装卸、违规动火作业等行为。集中治理船舶乱停乱靠、三无船舶和船舶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打造安全、有序的内河通航环境。做好普通国省道平面交叉路口完善提升工作,完善农村公路临水、坡路地和桥梁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持续优化道路通行环境。

11.开展燃气安全治本攻坚。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健全完善城镇燃气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实现隐患动态“清零”;基本实现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强化瓶装液化气全程可追溯链条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销售、配送服务和入户安检;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落实老旧管道改造任务,持续开展管道检测检验和动态更新,严厉打击城镇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和违章占压行为;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使用安全工作,压实用户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餐饮等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工作,动态清理车库、地下半地下及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推进城镇燃气城市生命线建设和智慧化监管水平,实现“燃气安全一张图”与“燃气安全综合监管”功能;加强对燃气具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质量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2.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紧盯高层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储能电站、学校、养老院、医院、宗教活动场所、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建筑工地、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民宿、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区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深化区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工作,确保消委会、消委办、基层监管机构全覆盖,切实消除基层消防监管盲区。

13.开展建设领域安全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重大风险源管控,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季节特点、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评估鉴定,分类开展整治,一户一策,销号管理。对于经鉴定为C级的房屋,及时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巡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险解危;对于经鉴定为D级的房屋,第一时间停用、清人、封房,并设置警示标识;对于人员密集经营性自建房,通过准入审批、市场监督、行业管理、装饰改造监管等综合施策,加强管控和整治,维护公共安全。

14.开展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治本攻坚。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玻璃栈道、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化学储能电站、道路绿化作业等安全监管。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电梯、气瓶、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实施叉车“技改+保险+共享”安全治理新模式。持续强化剧本娱乐、校外培训机构等新兴业态监管,及时协调解决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加强检维修、高危工程等领域外包作业安全监管。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涉环保设施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农机、电力、船舶等其他行业领域风险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15.坚持严格规范精准高效执法。落实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依托省行政执法系统等平台统计分析功能和派驻执法模式,科学制定并落实区、镇两级年度执法计划,实现一家企业对应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推动运用联合执法、双随机执法等方式,对安全管理不严格、事故易发多发或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近年来未发生事故的企业减少随机检查和抽查。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三项制度”落实,加强可视化执法记录仪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实施“一案双罚”,精准适用自由裁量要素,推动落实行刑衔接工作,完善执法案卷评查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督导、考核手段,坚决防范执法“宽松软虚”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风险隐患,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监管执法,严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有案不立、违法不究、压案不查等问题。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统筹执法检查与指导帮扶,持续深化“三会一单”和“一案五制”工作模式,以服务为先导,强化企业自觉守法意识,推动企业自省自查自改,坚决避免“大呼隆”、“一刀切”式执法。坚持改革创新双轮驱动,进一步巩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推动派驻队伍与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深度融合。

16.规范事故调查。严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严肃责任追究。同时,探索开展好企业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调查报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一案三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规范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加强小微事故工伤预防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做好小微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

17.系统提升本质安全。深入开展本质安全“巩固年”行动。细化明确攻坚任务,逐条列出清单,将量化指标明确到季度、月份,并纳入安全生产督导考核范畴,着力化解一批深层次、顽固性问题,着力推进一批基础性、关键性工程,着力建立一批务实管用长效机制,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石,系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8.推进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照“边建设、边完善”“先运行、后提升”的思路,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平台载体作用,通过扎实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区镇(街道)消防管理服务所深度融合,进一步打通镇级数据信息壁垒,优化公安、消防“六联”机制,实现统一指挥、统一派单、统一协调。

19.巩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成效。在前期创建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持续巩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阶段性成果,加快构建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现代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保障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水平。将安全管理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市民生活等各个方面同步规划、同步推进,从源头减少城市运行风险,不断提升城市安全系数和运行保障能力。

20.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创新“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形式,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积极参加南通市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技能竞赛,推动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序时推进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完成实时化监控建设,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升级“三项岗位”人员考核系统软硬件设备,实现与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精准对接,进一步规范完善海门区安全生产考试点焊接、高处等通用工种实景化考场的改造提升。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加强与融媒体中心合作,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手段,普及安全生产、消防、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救援技能,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海门区VR智能安全体验场馆效能,持续推广线上云安全体验馆,常态化组织企业、学校、社区和社会公众到馆参加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区安全文化的辐射引领作用。

21.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推进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聘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正向激励,用好“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组织主流媒体跟随明查暗访、跟进整改督办、跟踪落实问效。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功能,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