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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 文号: 海安监〔2018〕77号
成文日期: 2018-09-17 发布日期: 2018-09-17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化工园区(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化工园区(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9-17 15:14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市工业园区安监局,各区、镇安监局(办)

现将《全市化工园区(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7日


全市化工园区(企业)承包商

安全管理治理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大化工园区(企业)安全管理力度,提升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化工企业承包商管理规范化,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海安委〔2018〕2号)和《关于印发<南通市企业外包外协项目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通安监〔2018〕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海门化工园区(企业)承包商管理实际,制定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在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和调试、原料产品运输和检维修方面涉及第三方承包商提供服务的化工园区(企业)。

二、整治内容

1、化工企业必须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2)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3)安全设施设备和施工条件;(4)安全投入保障;(5)安全教育与培训;(6)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7)事故应急救援;(8)安全生产绩效考核;(9)违约责任;(10)其他要求责任等。

2、化工企业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核,包括承包商的经营资质、安全资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并形成承包商档案。坚决杜绝假证、过期证持有者进入厂区作业。

3、化工企业必须组织承包商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培训应针对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应急处理措施和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经考核合格后制发企业内部作业证方可进入现场作业。培训考核情况实行一人一档制度,严禁以学代考。

4、化工企业要加强承包商作业人员的门禁管理,门禁卡内包含姓名、单位、工种、培训考核情况等信息。承包商人员进入二道门必须实施指纹或人脸识别,未经企业资质认可和培训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厂区作业。

5、化工企业应当建立承包商工具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工具设备入场前,企业要落实专门人员登记造册形成清单。焊机、气割、电锤等动火器具必须严格按照化工企业建立的动火器具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6、化工企业必须落实专人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安全监护。涉及特殊作业的必须严格对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和《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特级、一级动火作业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的要求。

三、整治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8日-10月10日)

各化工园区(企业)要认真对照《化工园区(企业)承包商管理自查自纠表》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本企业承包商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标找差。

(二)问题整改阶段(10月11日-11月20日)

根据自查自纠所发现的问题情况,企业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并将《化工园区(企业)承包商管理自查自纠表》及整改落实情况报至各化工园区安监局。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21日-12月30日)

化工企业应针对承包商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化工园区(企业)安监局根据企业反馈的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寻求解决在承包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实现承包商规范化管理,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30日前报至市安监局危化科。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化工园区(企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承包商管理工作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要进行整治动员,让涉及到的员工都能认识到这项工作与自己息息相关,能积极参与,主动作为。

(二)行动上要快速推进。各化工园区(企业),要立即行动、全面梳理,认真对照、严格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确保本单位承包商管理工作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三)措施上要成效明显。承包商管理重在落实措施,各化工园区(企业)要加强资格审查、业务安全培训,现场管理措施,要从大处思考,小处着手,加快制定完善化工园区(企业)承包商管理制度,研究规范承包商管理具体办法,推动化工园区管理逐步规范化。

                            


附件:

海门市化工园区(企业)承包商管理自查自纠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分解

检查情况

问题描述

1

承包商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是否制定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2

承包商合同签订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是否与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

 

 

是否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是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化工企业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

承包商资质情况

承包商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项目部是否配备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4

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外来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三级教育。

 

 

外来作业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并持企业内部作业证。

 

是否建立一人一档。

 

5

承包商门禁管理情况

外来作业人员是否录入门禁系统。

 

 

6

承包商工具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承包商工具是否进行登记建档。

 

 

是否承包商工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在确认合格后贴牌。

 

化工企业是否建立动火器具管理制度,统一保管上锁保存,并要求在禁火区域作业的承包商履行该制度。

 

7

承包商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进入现场前是否进行安全交底。

 

 

现场作业是否进行专人监护。

 

特殊作业是否实施审批许可制度

 

一级、特级动火作业是否执行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的要求。

8

承包商其他管理情况

 

 

 

承包业务说明(承包商单位名称,服务项目内容和是否长期为企业提供服务情况):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