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互联网共享电助动自行车使用说明公告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10 15:47 累计次数: 字体:[ ]

共享电助动自行车使用说明:扫码下载永安行app后,实名注册,手机扫码下单,app页面打开职能头盔锁,通过蹬踩踏脚,车辆通电行驶,通过转动右侧把手调节车速。

共享电助动自行车收费标准:借车后3分钟内归还到桩点免收费用,正常骑行每单2元;车辆停止使用超过5分钟,未还到指定桩点,按照新的一单重新开始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