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区财政局立足本职,创新方法,打出系列组合拳,全面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部门联动。疫情发生后,区财政局主动担当作为,迅速下发了《关于成立海门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预算、国库、社保等科室快速制定工作规程,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有序拨付。同时主动对接上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为疫情防控资金支付提供方便,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
二是统筹安排,及时拨付。根据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护工作要求,预算、国库、社保、经建等科室密切配合,全区财政2022年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26亿元,其中核酸检测经费3992万元,疫情防控物资、设施设备经费2216万元,疫苗接种经费2040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1564万元,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与隔离点经费2750万元。
三是强化监管,确保安全。为加强对疫情防控资金的监管,区财政局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明确区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海门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对资金管理使用、物资采购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时期,细化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加强人员调度,安排专人值班,依规从简从快优先办理防疫资金拨付。同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精准掌握疫情防控资金的保障情况,实时监控防疫资金用途,确保防疫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