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09:4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金融发展科、地方金融监管科、金融服务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架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金融政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二是强化信息质量。为保障政府网站内容质量,区金融局建立了政府网站内容内部审核制度,对上传至政府网站的各类信息,均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局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把关,核对无误后方可上传,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区金融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制定专门业务学习计划,不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全局进一步树立政府信息公开就是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增强服务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用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成效还需加强。

改进措施:一方面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金融产品信息、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知识等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另一方面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成效。丰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将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群众的窗口,使金融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