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5746/2022-00027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2〕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乡镇点供站管道燃气价格(试行)的通知 |
关于乡镇点供站管道燃气价格(试行)的通知
海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为规范管道燃气价格行为,根据你公司经营的乡镇点供站配气成本(2018-2020年)和2021年购气价格实际,决定自2022年1月起,对你公司经营的乡镇点供站管道燃气价格实行临时价格管理,居民生活用气试行价格为4.10元/立方米,非居民气价由你公司与非居民用户合同约定。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内如出台正式价格则按正式价格执行。
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