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5746/2022-00028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海发改发〔2022〕10号
成文日期: 2022-01-18 发布日期: 2022-01-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海门港新区非居民管道燃气价格的通知
关于海门港新区非居民管道燃气价格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18 09:32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2021年下半年购气价格为4.53元/立方米(含税),根据海发改发〔2019〕46号确定的“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你公司2021年下半年管道天然气销售结构,决定自2022年1月1日用气量起,海门港新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5.47元/立方米,下浮不限。你公司经营的海永镇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参照执行。

我委发布的《关于海门港新区非居民管道燃气价格的通知》(海发改发〔2021〕120号)同时废止。


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

海发改发[2022]1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