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1-22 09:27 累计次数: 字体:[ ]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遵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履职尽责,率先垂范,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为建设法治政府和强富美高新海门夯实基础。现将相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组,统筹指导工作。明确局法规科为法治建设、普法牵头科室,其他科室全力配合,做到任务传递,人人有责。

(二)强化培训宣传。认真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及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定期宣传日活动,发放新《土地管理法》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局主要领导走进政风行风在线,面对面交流解答听众提出自然资源管理有关问题,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不动产登记、空间规划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自然资源法制意识。

(三)强化规范行政。一是积极推进土地“双整治”。该项工作被列为区领导“一号工程”,为了该项工作能顺利开展,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区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实施意见》、《海门市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交易办法》等文件,积极推进土地“双整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举措。二是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新成效。我区实施《产业项目质量综合评估办法》,率先将项目评估列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全面保障优质项目用地需求,倒逼用地效益提升。认真贯彻区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提效工程的实施意见》,将城镇低效用地提效工程上升至政府层面推进,优先、科学使用存量。三是有效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紧扣优质服务主线,不断规范业务流程,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先后取得了“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 “不见面审批”目标管理单位。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一窗综合受理”建设水平,建立并落实常态化“交房(地)即发证”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和工业项目常态化提供“交房(地)工作”服务。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提档升级工作,完善信息共享清单,努力实现管理再提档、服务再提质、效能再提速、满意再提升、创新再提标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新目标。

(四)强化制度监管。一是落实法制监督制度。每月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上报司法局审核,根据审核通报情况学习借鉴其它单位规范做法,纠正自身存在问题。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行政诉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重大决策事项法治会审。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开展权力事项清理,及时更新完善权力清单。四是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制度。尽量做到,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为99%,行政复议案维持率为99%。五是完善落实“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局域网行政征收、行政处罚权责清单,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置了13部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和便携式打印机,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实行会审,确保案件查处质量。

(五)强化依法履职。严格依法查处,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发生。一是扎实开展拆违行动。根据海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合力攻坚克难、联合督查等,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严格查处违法用地行为。以卫片为抓手,结合相关专项行动,全面查处违法用地并运行违法用地查处实时监管系统。提高查处率,确保严格履职到位。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全系统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把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研究解决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并融合到海门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中。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领导有力。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及时调整全系统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

(二)突出学法尊法,强化真学实干。每年度制定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落实好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日常学法制度,突出宪法、党内政策法规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内容,发挥好局党组和第一责任人和领学促学作用。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岗位特点和学法需求,优化学法课程体系,细化考核评估。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的考试,推动以考促学、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严格遵照上级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有关规定,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三)健全决策机制,严格依法办事。以强化依法行权、规范内部管理、提升作风建设、促进从严治党为抓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局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做好合法性、可行性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发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专项协助功能,把好法律关,在行政决策的前瞻性、实效性方面做好参谋和顾问。

(四)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成效凸显。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切实把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着力点。聚焦资源利用、资源布局、资源保护、资源管控、资源调查、资源惠民、资源党建七大工程,强化战略谋划的法治保障,提升科学治理能力。坚持讲政治、顾大局,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决战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使命感,凝心聚力,用心履职尽责。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工作上的不足。主要是: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的融会贯通还有差距,推进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理念尚未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全领域。下阶段将围绕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和普法考评要求,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定位,将法治建设和自然资源普法融入当前法治大环境中、新状态中,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1、硬件设施保障不足

从执法装备来看。部分监控设备老化、缺失,急需更换添置;专用执法摄像机、录音笔、扫描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还不够。

从办案场所来看,办公不独立,存在部分基层所与乡镇合署办公情形,无法划分“办案区、谈话室”等功能。导致执法办案干扰大,办案效率低下。

   2、执法人员力量薄弱

执法专职人员不足。实践中,乡镇自然资源所地广人少,执法后勤保障不足,动态巡查频次不高,导致办案“人少事多”,不能全面开展工作,“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时有发生。比如我局有的基层所总共2、3个人(含所长),专职处理行政处罚案件人员就更少了。

3. 法制审核人员紧缺

法制审核人员较为缺乏,很难满足法制审核人员不得少于执法人员5%的要求。面对繁琐的日常工作以及高质量的法制审核要求,往往显得力不从心,长此以往,法制审核逐渐流于表面。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进一步夯实自然生态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执行“八个严禁”措施,强化耕地“非农化”监管,坚决制止新增耕地“非农化”行为,加强耕地“非农化”监管。进一步加强土地双整治工作,加强双整治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理,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2. 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在法规学习培训上提升层次,针对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程序、不动产登记等组织重点培训。在法规宣传上,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活动,提前谋划,确保宣传效果。在执法规范化上,通过开展争优创先,积极推进法规建设,提高自然资源执法规范化水平,努力创建江苏省“执法模范县”。

3. 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以南通市局每月一次的“清风自然”为依托,加强案例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持续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制度、内控制度、业务制度等,做大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对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情况的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办法,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推动“严、紧、硬、实、廉”作风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