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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门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8-15 发布日期: 2019-08-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海门市自然资源局保密制度
海门市自然资源局保密制度
来源: 海门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10-29 10:3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局系统工作人员按制度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一、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资料;不将涉密材料带离办公区域;不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涉密事项;不私存涉密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要时刻提高警惕,严格保密纪律。

二、加强涉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涉密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外出。对收到的涉密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传阅、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办公室。

三、办公室机要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涉密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凡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必须交回办公室,由专人亲自到指定地点销毁。

四、查阅涉密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五、涉密文电、资料,禁止复印、扫描,不得利用微信、QQ、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过互联网传递涉密资料。未经发文机关和分管领导书面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使用、接触范围。

六、凡不宜公开的人事、纪检工作等重要事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发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稿件,凡涉及人事、纪检和引用内部统计数字、资料的,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七、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失密,不泄密。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八、办公室是保存机要文电的重要固定场所,实行专人负责制,要做到文件入柜、出门落锁,确保机要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九、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要专机专用,禁止上互联网。非涉密计算机内不得存储、传输、处理涉密信息。

十、上网信息要严格履行审查制度,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等媒介上发布、谈论和传播涉密信息。

十一、局各科室、各所(分局)、各直属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做好保密宣传教育,加强日常保密监督。

十二、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