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海门市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时间:2019-02-15 13:37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社及时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更新,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扩大社会影响力,打造良好的社会发展软环境。现将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主要做法

2018年度,我社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做到信息畅通、公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指定专人负责,不断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配齐队伍。充实和调整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指派专人推进,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保障落实好“专网、专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等,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营造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而打牢了我社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抓实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网站更新我社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另一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通过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依法性。

(三)强化监督。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海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依据,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政行风建设综合进行考评,考核结果纳入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保密审查作用,上网信息要经过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签字审批后才能上网公开。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内容保障公开情况

2018年,在海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168条,人事信息2条,政策法规及领导信息3条。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供销总社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加强。

(2)信息队伍的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

(3)信息公开工作的互动不够,已有信息的汇总研究不够全面深入。

2.改进措施。

(1)时效性很强的信息要及时发布。

(2)加强信息员的培训,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信息发掘和采写。

(3)增强各部门的联合与协作,加强对已有信息的研究运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