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351/2018-00116 | 文号: | 号 |
信息来源: | 海门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年04月27日 |
生效日期: | 2018-04-2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海门市环保局迎接2018年度人大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 ||
主题: | 附件: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海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海人发[2017]13号)和《海门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评议工作计划》(海人发〔2018〕18号)工作部署,为了认真做好接受人大评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迎接2018年度人大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围绕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通过评议促进系统思维和法治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增进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质效,为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发挥积极作用。
二、评议内容
1、专项评议:2018年度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
2、2017年综合评议“回头看”:对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及整改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三、工作部署
根据市人大统一部署,迎评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㈠准备阶段 (2018年4月上旬)
1、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环保局评议的决定,局党组专题研究,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议,明确评议工作分工,部署全局评议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
2、局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工作班子,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提供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
3、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动员会议要求,做好迎评表态发言材料的准备。
4、做好环保局贯彻落实人大评议工作的宣传报道。
㈡评议阶段 (2018年4月中旬-6月下旬)
1、局召开迎评动员大会,部署迎评工作。
2、局系统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积极推进责任清单落实。
3、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我局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和自查自纠的建议意见,梳理分类,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能办的立即办,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的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形成本部门迎评和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㈢整改阶段 (2018年7月-12月)
1、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工作情况,接受询问,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继续做好整改。
2、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并接受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四、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评议工作,局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健;副组长:杨杰;成员: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迎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迎评办在人大评议办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评议工作的实施。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同志都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评议工作,特别要根据评议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通过评议,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规范行政行为,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为服务海门经济发展、实现海门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评议工作为我局环保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提供了动力和契机,我们要从根本上梳理环保工作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认真查找原因,落实解决措施。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此次评议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把迎评工作落实到位。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评议的目的是促进工作,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要特别重视迎评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并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
3、加强联系,主动迎评。要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调查组、评议代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配合评议代表开展工作,对评议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要虚心接纳。凡是能及时整改的马上办,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做好解释说明,限时办。一时难以解决,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工作规划,逐步办。
4、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严格按照要求,把迎评工作作为今年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认真落实,严禁走过场。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海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