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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46351/2019-00057 文号: 海环发〔2019〕10号〔〕号
信息来源: 海门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19年03月29日
生效日期: 2019-01-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题: 附件:

关于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苏环办〔2018〕515号),按照要求,你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环保信用等级动态评价体系,具体通知如下:

一、系统动态计分,自信息产生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实行12分动态计分制。企业的环保信用分值由所有有效记录分值累计确定,生成相应的环保信用等级动态评价结果。按照规定,企业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信息自产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归集至全省统一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根据《江苏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记分标准》进行记分。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自产生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环保信用记录分值在-1至-3分的环境行为信息有效期为6个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出环保信用承诺”在其任职期内有效,其他环保信用记录分值对应的环境行为信息有效期为1年。

二、采用“五色”标识,结果应用配套相关措施

信用等级由优到劣依次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标识。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绿色的企业,可优先享受资金补助、评优评奖等政策优惠;对黄色、红色和黑色等级的企业,将受到加大污染源监管抽查频次、暂停资金补助、取消评优资格、以及不予银行贷款支持、差别水电价等惩戒性措施;黑色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将同时将记入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个人信用记录。

三、评价结果公开,可自助网上查询、提交资料

全省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依托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组织开展。该系统主要分为三大功能区,全部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运行:一是环保端,由各级环保部门管理使用;二是企业端,供参评企业查询自身环保信用信息、提交或上传复核申请等资料使用,具体运行位置为:“业务系统—污染源一企一档”,用户名及密码与“一企一档”一致;企业落实专人加入企业端服务QQ群:895069472,掌握《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_企业端操作手册V1.0》的相关流程。三是公众端,用于向公众展示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具体运行位置为:“信息公开—环保信用”栏目中。

四、具体内容可查询政府网上文件公示

《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苏环办〔2018〕515号)、《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政策解读》以及《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_企业端操作手册V1.0》,上述文件可在海门市政府网站上查询,登陆流程为:海门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部门-环保局-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我局将广泛开展宣传,具体可关注《海门日报》、“海门环保”微信平台等媒体开展的相关专题报道。如有疑问咨询或办理复核申请等相关业务的,请联系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

联系地址:海门市育才路63号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513—82209597

附件1:《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部分条款)

附件2: 江苏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记分标准

海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