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
目录: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计划和任务;
(二)涉及生态环境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
(三)生态环境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四)涉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草拟,我局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五)财务预算及一次性投入额度较大的财务问题;
(六)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
(七)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
(八)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重大或者疑难的行政执法事项;
(九)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