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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工作要点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5-07-15 字体:[ ]

海门市环保局2015年工作要点

 

    工作思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总体部署,把握新机遇、用好新法规,以新常态引领新业态。

    工作目标:更加注重群众对环境的需求和发展的可持续,以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为抓手,以全民共建共享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使海门人民拥有更清新的空气、更清澈的水质、更清洁的环境,实现全系统执法有力、形象有升、服务有效。

    一、建设生态精品,砥砺践行生态文明

    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重建设“五彩蓝图”。一是建设生态红线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二是建设生态景点图。挖掘江海生态资源,打造海门生态特色。三是建设生态园区图。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园区环境承载力。四是建设生态文化图。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构建环保教育基地和网络。五是建设生态质量图。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不断提高民生福祉。

    二、立体污染防治,标本兼治执法履职

    采取源头控制、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等多项举措,实行“程序化”、“留痕式”、“震慑性”执法,力争做到“十个出彩”。一是污染减排出彩,为海门持续发展挖掘潜力。二是环评审批出彩,实现环评验收全覆盖。三是危废处置出彩,确保危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四是环境监管出彩,坚持例行监管与夜袭检查相结合。五是排污许可出彩,全面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六是环境执法出彩,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和定量化。七是环境应急出彩,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八是环境宣教出彩,引领社会生活生态文明。九是环境信用出彩,借力约束企业环境行为。十是环境监测出彩,全面掌控环境质变趋势。

    三、凝神聚气队伍纯粹,干事创业形象高尚

    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环保队伍形象,坚持做好“五个打造”。一是打造纯粹的环保精神。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环保队伍从纯粹走向纯洁。二是打造高尚的环保形象。凝聚环保队伍的精气神,铸造环保队伍的魂与形。三是打造一流的环保队伍。推进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应急的“标准化建设”,建一支装备一流、业务精湛、战斗力强的环保队伍。四是打造诚信的环保体系。以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建立环保信息公开和环保诚信体系。五是打造丰富的环保文化。大力实施环保宣教工程,将环保理念融入社会、植入心中。

    四、精心谋划治污工程,提质创优服务民生

    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重点实施“十项整治”:一是电镀企业专项整治,二是清水通道集中整治,三是饮用水源地深度整治,四是乡镇工业集中区水环境整治,五是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六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七是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八是油烟污染整治,九是土壤污染整治,十是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

工作要求:齐心协力、同舟共济:抓基础点、带履职面;抓切入点、带特色面;抓制高点、带导向面;抓关注点、带形象面;形成新常态下环保新局面。

 

  


 

百企环评规范攻坚工程

(编号:16-01)

 

   2013年初,对2008年至2012年全市811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情况进行了清查。共清查出300家企业,存在422个“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未验先投、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2013年和2014年分别对59家企业62个问题和116家企业235个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2015年,对其余单位的剩余问题进行攻坚整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将125家企业存在的“未验先投”问题整改到位。

    一中队、二中队、四中队、五中队监管区域内分别有72家、24家、11家和18家企业。

    二、工作要求

    1、分片分区域对已清查出的环评方面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规范环评审批验收等手续。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组织环保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到位后组织验收;对不积极实施整改的企业,通过行政处罚等手段推动企业整改到位。

    2、每月25日前汇总工程进展情况;每2个月向局长办公会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整改、约谈、告诫和处罚意见或建议。

    三、进度安排

    2月底前,将整改单位名单下发至各有关中队;

    3-5月份,集中整改一中队片区;

    6月份,集中整改二中队片区;

    7月份,集中整改四中队片区;

    8月份,集中整改五中队片区;

    9-10月份,集中对限期整改单位进行核查。


 

涉重企业规范整治工程

(编号:16-02)

 

    为进一步规范涉重企业环境行为,促进全市涉重企业转型升级,解决涉重行业发展瓶颈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所有涉重企业开展规范化整治,实现取缔电镀生产黑点、规范现有电镀企业、提升配套电镀车间三大目标,推动涉重行业减产限产、关停搬迁和转产转型。

    二、工作内容

    1、协助市政府推进重金属园区建设。

    2、对现有15家电镀生产企业外的无环保手续、无治理设施、无合法生产手续的“三无”电镀黑点予以取缔、打击、移送。

    3、对现有15家电镀生产企业确认规模、设施到位、规范管理。

    4、对其他涉及电镀生产工艺的企业进行全面整治。

    5、将全市机针企业电镀车间关停搬迁到位。

    三、时间安排

    1、3月份:对15家电镀企业现有规模进行确认,固定生产车间、生产设施、污染防治等证据;召开全市涉重企业董事长(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涉重企业规范整治工作;建成机针企业电镀车间搬迁配套生产线6 条。

    2、4月份:根据上一轮电镀整治成果,倒查15家企业扩建扩产情况,召开集体约谈会议;对电镀生产黑点进行排查,梳理汇总相关情况;机针企业电镀车间关闭拆除完毕。

    3、5-6月份:督促涉重企业自行整改,拆除擅自建设或扩建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危险废物规范处置;打击电镀生产黑点,采取司法联动等手段强制关闭,对关闭后的废水、污泥等采样封存。

    4、7-8月份:对涉重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力或污染防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对15家电镀企业的特征因子进行排查,建立信息库。

    5、9-10月份:对经行政处罚仍拒不改正的企业,报请政府采取强制关停。对整治后的涉重企业分类监管,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对涉及电镀生产工艺的企业建立管理档案,提出整顿意见报市政府,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自搬、自停。

    四、工作要求

    1、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工作组执法强推。

    2、对整治积极、投入较大、效果明显的企业,实行奖励;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处罚。


污染减排和大气防治工程

(编号:16-03)

 

根据“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大气污染防治总体要求,结合海门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9022吨、1563吨、4362吨、1851吨以内,存量削减量分别为1000吨、58吨、1034吨、679吨。

2、大气中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7%、力争10%。

二、工作内容

(一)政府推动工程。

1、协助推进货隆到包场段污水管网建设。

2、协助推进包场段污水管网竣工验收。

(二)园区减排工程。

1、协助推进灵甸水务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

2、协助推进黄海水务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三)企业减排工程

1、完成东洲水处理三期扩建,4月底通过验收。

2、完成大千热电脱硫设施建设,3月底通过验收。每月对2家热电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监管不少于1次。

3、完成5家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治理。

三、工作要求

对污染减排工程坚持每月一推进、每月一报告,做到月月有检查、月月有通报,月月有督促。对难以推进的工程,及时上报。


百企锅炉淘汰工程

(编号:16-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要求,全面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全市现有燃煤锅炉504台、今年完成60%的淘汰工作任务计算,对303台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实现关闭停用或清洁能源替代目标。

二、工作内容

1、天然气管道或蒸汽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实施接管工程。

2、对城市禁燃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和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进行整治。

3、对其他区域内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进行整治。

三、时间安排

1、3-4月份:整治城市禁燃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

2、5月份:整治天然气管道或蒸汽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锅炉;

3、6月份:整治省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

4、7-8月份:整治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

5、9-10月份:整治其他区域内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

四、工作要求

1、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工作组执法推动。

2、按序时进度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强化后督查。


排污许可规范工程

(编号:16-05)

 

为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和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行为,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对应办未办排污许可证的重点污染源及医疗机构限期补办。

2、对已办证的化工、印染、电镀、电子铝箔四个行业进行排污总量核查。

二、工作安排

1、3月份:对应办未办排污许可证的重点污染源及医疗机构发出限期补办通知书;制作排污总量核查表和制定核查工作方案。

2、4-5月份:对化工行业进行排污总量核查。督促应办未办单位进行整改。

3、6-7月份:对电镀行业进行排污总量核查。对应办不办单位发出约谈、告诫通知。

4、8-9月份:对印染行业进行排污总量核查。对应办不办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5、10月份:对电子铝箔行业进行排污总量核查。总结汇总排污许可规范工程情况。

三、工作要求

1、企业先自行申报,并作出承诺,工作组要强化核查。

2、工作组核查后要提出整改、约谈、告诫、处罚建议。

3、局组建督查组对工作组现场核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数不少于核查数的10%。


月训月考工程

(编号:16-06)

 

以法律法规培训为重点,继续实施月训月考工程,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环保队伍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水平和环保执法效能。

一、工作目标

以常用的法律法规和新实施的环保法为重点组织培训,以知识竞赛、主题征文、辩论对抗、研讨交流、心得体会等活动为支撑,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适应铁腕治污新常态。

二、工作安排

开展“一月一法、双月一评、每季一赛”,集中培训。

“一月一法”:由上级专家、部门负责人、乡镇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等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和工作实际每月考评,以法谈体会,开卷考评、独立完成。

“双月一评”:每两月对行政许可事项或行政处罚案件点评,结果上墙。点评内容为上月实施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上月无许可或处罚的,可依次向前一个月倒推)。

“每季一赛”:选择主题,开展征文、辩论、演讲等多形式活动。

三、工作要求

1、人人做好记录。

2、个个参加考评,分类评定等次。

3、列最后一名的一般人员、中层干部、协管员通报,对连续2次以上名列最后离岗学习,3次以上待岗。

4、50周岁以上同志只考不评。

5、未参加集中培训考试的要补考。

6、培训和考评情况公布上墙,确保培训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

 

附:2015年度“月训月考”工程计划表

月份

培训内容

授课人

1月

《国办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局领导

2月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有关领导

3月

《行政处罚法》

法制专家

4月

企业环保形势及有效应对

企业负责人

5月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法规处领导

6月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                                 

公检法专家

新《环保法》相关配套实施办法知识竞赛活动 

7月

乡镇领导谈环保

乡镇领导

8月

《环境监察办法》

监察部门专家

“学法、守法”主题征文(朗诵)评比活动                                       

9月

《行政诉讼法》

市法制办领导

10月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监测中心专家

当前环保执法监管热点、难点辩论对抗比赛

11月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上级专家

12月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应急中心专家

备注:授课安排如有变动,以当月工作部署为准。


环保宣传工程

(编号:16-07)

 

以实施新环保法及其相关配套办法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宣传在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基础性和先导性及驱动作用,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在各级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刊登、播报的新闻报道、通讯、图片等总数不少于100篇。其中,在南通市级新闻媒体不少于20篇,省级以上不少于10篇。

2、新建4家环保科普教育基地(站)。

二、工作内容

㈠“宣教队伍和阵地”:建成一支通讯员队伍、一支宣讲员队伍、一支志愿者队伍;建成4家环保科普教育基地(站)。

㈡上宣、下宣、平宣、内宣“四面出击”:

一是上宣面出名。每月省级以上1篇,市级2篇。

二是下宣面出新。双月一活动,每季一宣讲。

三是平宣面出效。海门电视、电台、报社分别有每月1期专栏或专版,另有每月2篇报道。

四是内宣面出彩。完成省、南通市级和本市各类政务信息考核任务,成绩要名列前茅。

三、工作要求

1、目标化管理,每月对完成情况进行效能通报。

2、项目化推进,宣教工作与职能工作有机结合。

3、主题化宣传,开展好各项宣教工作的组织、协调,注重宣教工作的效率、效果、效应。


环保资金项目库跟踪工程

(编号:16-08)

 

为切实加强环保资金管理,规范使用环保补助资金,发挥环保资金导向作用,提升环保资金项目效应,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1、对2014年度得到各级财政资金补助的污染防治项目开展后督查,核实申报补助资金的项目内容是否全部实施到位;检查项目建成后是否正常运行;核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2、建立2015年度新建污染防治项目库,开展跟踪检查,检查项目进度和实际投入等情况,完善项目库动态信息。

二、工作安排

1、3月份,分片分行业召开资金拨付会议,建立2015年度新建污染防治项目库,制作项目库信息登记卡。

2、4-9月份,分片核查2014年度得到各级财政资金补助的污染防治项目,核查数不少于6个/月;对2015年度项目库跟踪检查,检查数不少于5个/月。

3、10月份:汇总2015年度新建污染防治项目情况,提出年度资金补助方案。

三、工作要求

项目实施承担主体责任,工作组加强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发出书面督查通知。


危险废物监管规范工程

(编号:16-09)

 

为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危废处置责任,积极消除危废对环境安全构成的威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协助市政府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2、对全市75家已开展网上申报的产废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管,全面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申报、贮存管理、转移审批、规范处置等环境行为。其中,化工企业31家、涉重企业17家、机械企业17家、其他企业10家。

二、工作内容

1、产生量申报:重点监管企业是否全面申报各类危废,是否如实申报危废产生量,是否及时进行网上申报,是否及时上报危废管理计划。

2、贮存管理:重点监管企业是否分类贮存危废,是否收集处置渗漏液,贮存场所是否规范,贮存危废是否挂标签、称重、标注日期,贮存台帐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存在超期贮存现象。

3、转移审批:重点监管企业是否及时办理转移申报,是否经许可后实行转移,跨省转移手续是否齐全,转移联单是否及时备案。

4、规范处置:重点监管企业是否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委托协议是否有效,委托处置危废种类是否符合经营许可证规定,是否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转移的危废种类及数量与申报情况是否吻合。

三、时间安排

1、3-4月份:核查产生量申报;

2、5-6月份:检查贮存管理;

3、7-8月份:核查转移审批;

4、9-10月份:检查规范处置。

四、工作要求

1、每阶段先由企业进行自查,自查结果经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然后组织核查。

2、对发现的存在问题要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采取约谈、告诫、处罚等措施督促企业整改。

3、每两个月汇总、总结一次工程进展情况。


覆盖拉网式环境整治工程

(编号:16-10)

 

为加快推进我市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35个村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完成2013年-2014年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确定的23个试点村整治任务。

2、完成2015年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确定的12个试点村整治任务。

二、工作内容

全市35个村需建设小型生活废水处理设施20座,配套铺设生活污水管网39300米;新建垃圾中转站 30个,增加小型垃圾房574座,添置垃圾转运车49辆;建设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13套。

三、进度安排

采取分批启动、交叉推进的方法,将35个试点村分两批组织实施。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第一批:瑞北村、中海村、镇西村、培育村、中南村、希圣村、坚平村、永北村、港新村、灵树村、邢柏村11个试点村,要求2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方案设计,3月上旬左右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投标,3月中旬条件具备的试点村先进入施工阶段,3月底前第一批试点村全面进入施工阶段,5月底前第一批试点村工程全面竣工。

第二批:平山村、贤高村、陶港村、耀忠村、厂南村、大洪村、中兴村、麒新村、介云村、江校村、沙南村、悦来村、同善村、友爱村、闸桥村、正基村、三合村、五总村、新北村、新河村、合兴村、头桥村、新复村、三南村等24个试点村,3月初全面启动前期工作,3月中旬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方案设计,3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投标,4月份全面进入施工阶段,6月底前工程竣工。

7-10月份:督促建成后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改善环境质量的作用。积极筹划2016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四、工作要求

1、要明确每个村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监管主体和保障主体、服务主体,做到月月有检查、月月有通报。

2、对各个村的进展情况要有检查、有督促,确保工程实施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每个村都要有特色、有亮点,成为海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细胞工程。


环境监管网格化工程

(编号:16-11)

 

为积极探索环保监管新模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管目标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监管、责任到人,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加强执法、提高效率的原则,明确监管区域、对象、内容、责任,实现区域清、底数清、职责清和服务到位、监管到位、执法到位的总体目标。

二、划分原则

1、监管对象分为重点、一般和其他三类,其他类由属地政府负责监管。

2、企业有省级以上信访或一般信访3次以上,则实行升级监管。

三、网格分工

序号

网格单元

片区

总负责人

每月任务数

重点

一般

1

A区

海门街道

钱向东

16

28

2

滨江街道

3

B区

三星镇

8

26

4

四甲镇

5

C区

三厂街道

23

14

6

D区

余东镇

9

7

7

正余镇

8

包场镇

9

E区

常乐镇

5

33

10

悦来镇

11

F区

临江镇

19

29

12

海永乡

四、监管内容安排(具体监管名单由大队部下达)

1、3月份、7月份:废水处理设施监察;

2、4月份、8月份:废气处理设施监察;

3、5月份:固废监察;

4、6月份:项目和三同时监察;

5、9月份:排污许可证监察;

6、10月份:应急监察。

五、工作要求

1、每月实行网格化监管、移动式执法、电子化处罚。

2、网格化监管过程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法查处。

3、要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开展后督查,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实施约谈、告诫、处罚。

4、全年排污收费2300万元。

 


小康断面水质达标推进工程

(编号:16-12)

 

为全面推进更高水平小康建设,根据《2013-2015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全市小康断面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小康断面水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18个监测断面水质明显好转,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基本达到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目标要求,实现小康断面的自然监测转向有为监管。

二、工作内容

1、18个监测断面分别为:海门河高北大桥、东洲大桥、汤正公路桥断面,圩角河秀山大桥、北京路桥、西郊大桥断面,浒通河大兴桥、海门港闸断面,新江海河新江海闸断面,通吕运河货隆大桥、包场大桥、天西大桥断面,通启运河天补北桥、常乐闸南桥、海洪大桥断面,青龙河三厂西桥、青龙港闸断面,灵甸河灵甸新闸断面。

2、对各断面上下游各50米、河道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污染源、砂石堆场和废旧物资回收点等各种污染源进行整治。

三、时间安排

1、3月份:逐一排查断面,查清存在问题,制作成PPT,出台整治工作意见报市政府。

2、4月份:召开小康断面水质达标推进工程会议,将整治任务分解到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下发任务书。

3、5-6月份: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督促推动。

4、7-10月份:加强长效管理,重点考核通报。一月一检查、双月一监测,对小康断面水质状况定期监测、及时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小康断面整治范围内要做到水清、坡绿、岸净、无污。

2、小康断面水质达标推进过程要公开,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与监督。

3、建立小康断面 “河长责任制”和 “分工合作制”, 做到整治工作有人负责、有序开展、有力推进,有章可循、有效可见、有责可究。


污染源自动监控提升工程

(编号:16-13)

 

为不断完善生态监控系统,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全市92家自动监控设施单位运行管理,利用监控数据,分析存在问题,督促实施整改。以2014年度监控数据为依据,监控数据超标率减少10%以上。

二、工作安排

    1、3-5月份:完成海门生态监控中心平台建设;对9家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进行分析,查找原因,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2、6月份:约谈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单位;完成非国控企业与监控平台的联网工作。

    3、7月份:集中约谈2014年监控数据超标单位10家,分析超标原因,督促企业制定整治方案。

4、8月份:检查印染行业。

5、9月份:检查化工行业。

6、10月份:检查污水处理厂、涉重行业。

三、工作要求

1、实施监控设施管理每月一警告、每季一约谈、每半年一处罚。

2、根据自动监控数据对违法企业进行查处,形成配套的查处机制。


化工行业提升整治工程

(编号:16-14)

 

为进一步强化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切实解决化工行业存在的一些环保问题,根据省、市化工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园区内和园区外化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化工园区提升迎检工程

以政府资金投入为导向,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企业环保整治水平,夯实化工园区验收保障。

㈠工作内容

1、政府投入方面:协助市政府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

2、园区建设方面:督促园区推进拆迁安置工作和灵甸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

3、环保整治方面:以排查园区内化工企业废水特征因子为主线,开展园区内企业废水预处理达标、废气收集处理、环境应急建设、危险废物处置等专项整治。

㈡时间安排

1、专项整治安排:

①3-4 月份,临江片区废水预处理设施整治。

②5-6月份,青龙片区危险废物规范整治,具体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实施。

③7-8月份,青龙片区一期、临江片区二期废气处理设施整治。

④9-10月份,临江片区环境应急整治。

2、特征因子排查安排:

①3月份:制订特征因子排查专项工作方案,召开园区内化工企业会议。

②4-9月份:对临江园区(含青龙)内20家化工企业进行特征因子排查,每月不少于3家,建立特征因子信息库。

③10月份:对排查出的特征因子进行分析汇总,形成特征因子排查工作报告。

二、园区外化工企业整治工程

严格按照省、市化工行业整治工作部署,对园区外化工企业开展整治。

1、3月份:全面梳理园区外化工企业名单,部署园区外化工企业整治工作。

2、4月份:对园区外化工企业分类建立档案库,制订整治方案。

3、5-10月份:按整治方案督促化工企业开展整治。

三、工作要求

1、专项整治后,企业环境行为要规范,园区环境管理工作有明显提升,确保园区通过省级验收。

2、对园区外化工企业整治后,这些企业要符合化工整治要求。

3、特征因子排查工作要立足自有能力,确保排查结果正确有效。


环境应急信访压缩工程

(编号:16-15)

 

为着力化解因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的信访和避免环境事件造成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环境信访总量下降10%,南通市级、省级以上信访均下降5%。

2、总量控制在2400起,南通市级控制在120起,省级以上控制在65起。

3、省级信访排名在20名以后。

4、建设环境应急示范点5个。

二、工作内容

对2014年度信访较多的区域和行业集中整治。

1、城区餐饮项目油烟治理,重点区域为长江路以东片区,重点地段为步行街。

2、塑料粒子生产项目整治。

3、电碳生产项目整治。

4、每个环境应急示范点编制应急预案,建设应急池,应急物资齐全。开展园区内企业应急共享培训或演练,每季至少组织一次活动。

三、时间安排

3-5月份:餐饮行业整治;

6-7月份:电碳行业整治;

8-10月份:塑料粒子行业整治;

3-10月份: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环境应急活动,并至少建设一个环境应急示范点;

四、工作要求

1、通过专项整治化解一批突出的环境信访。

2、工作组要执法推动,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实施约谈、告诫、处罚。


环保科研课题工程

(编号:16-16)

 

为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以环保科研课题为抓手,充分发挥环保科技人才优势,着力解决一些污染治理难题,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1、课题服务监管、服务企业、服务团队素质提升。

2、课题要在省环保厅立项,争取市级以上奖励。

二、课题内容

1、课题一:《江苏联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零排放》

2、课题二:《化工园区特征污染因子调查研究》

3、课题三:《橡胶行业废气整治效果调查与评价》

4、课题四:《环境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应用探索》

三、人员安排

环保科研课题工程总协调人为施波,设四个课题组。每个课题组由1名局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1名中队长及2名研究生组成,局领导任课题组负责人。具体安排如下:

1、《江苏联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零排放》

课题负责人:袁飞,组成人员:诸葛舒贝、仲佳鑫、林海翔

2、《化工园区特征污染因子调查研究》

课题负责人:邵向锋,组成人员:吴建平、王雅芳、蔡敏

3、《橡胶行业废气整治效果调查与评价》

课题负责人:许正娟,组成人员:黄晓春、陆巍、严李锟、沈双

4、《环境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应用探索》

课题负责人:钱向东,组成人员:龚文兵、周华、王晓惠、夏涛

四、工作任务及时间部署

1、课题调研阶段(2015年3月)

每个课题组对各自课题进行调研,对课题研究进行内部分工,形成课题调研方案,并将课题工作方案上报省厅。

2、课题实施阶段(2015年4月-8月)

每个课题组对各自课题开展专题研究,定期组织研讨与评估,积累原始数据及相关资料。

3、课题完成阶段(2015年9月)

每个课题组对各自课题进行总结,在2015年9月底形成课题研究论文。

4、课题总结阶段(2015年10月)

总协调人牵头组织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

五、工作要求

每个课题均要有研讨有评估,出论文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