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10-16 15:13 累计次数: 字体:[ ]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环境保护的主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需要,现就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及关联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以下统称“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知如下:

—、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企业应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 特点和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责任清单;编制包括岗位职责、岗位主要产排污环节、岗位作业安全要求、岗位环境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和岗位安全生产应急要求等在内的岗位操作规程;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责任制度开展工作。

2.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企业应根据需要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单独设置环境保护机构,配备环保总监和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

3.加大环境保护经费投入。企业应将环境保护投入纳入年度财务预算,足额安排环境保护费用,保障环境保护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治污设施维修保养、环境保护教育培训、 环境污染责任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必要的环境保护支出。

4.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知识和管理能力,使一线岗位人员具备环境保护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治污设施操作技能。

5.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遵守环境影响评价、“三同 时”验收和排污许可要求。依法提交环评报告并取得批复文件,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开展“三同时”自主验收。严格按照排污许 可证排污,不得超标、超总量排污;严禁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污。按照危废固废规范化管理要求对企业产生的危废固废 及时申报、规范贮存、如实记录、依法处置。

6.如实公开排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7.严格责任制考核奖惩。将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纳 入年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晋级等挂钩,激发 全员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员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二、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

8.全员落实环境保护岗位责任。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人员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责任规定,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责任

9.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视隐患为事故,持续组织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对自查及政府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环境隐患,应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和要求。

10.加强治污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对危废处置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脱硫(硝)塔、地上污水罐(池)等可能产生倒塌、倾覆、崩塌等隐患的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储存、 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企业或涉爆炸粉尘隐患企业安装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他涉及易燃、易爆、易产生安全隐患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企业要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按要求做好登记、改正、自验、销号工作。对重点企业的治污设施要根据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11.切实履行固废危废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危险 废物贮存和处置设施,暂存场所要符合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三防”措施。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危险废物,建立规范的贮存台账,贮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及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中申报处置情况。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12.强化辐射防护制度,消除辐射安全隐患。严格遵守放射源辐射安全防护及安保相关规章制度,包括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工作岗位运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废旧放射源管理制度及放射源台账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及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规定等。核技术利用单位要确保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放射源安全保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放射源安保设施、辐射防护设施、离辐射警示标识和工作状态标识、放射源贮存场所的安全防护、辐射防护监测仪器和用品使用维护。加强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对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辐射监测仪器、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的使用等能力建设。

四、严格落实业务管理责任

13.加强外包业务环境安全管理。企业委托其他具有专业 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环境保护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环境保护职责。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协议,约定有关的环境保护管理事项。

14.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 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 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从各个环节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五、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15.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与企业环境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16.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企业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 完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退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釆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各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应主动向属地区域性执法局报告。由区域性执法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