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机构职能
来源: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12 14:3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办〔2019〕48号)要求,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属正科级单位,负责海门市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附件:《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办〔2019〕48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办[2019]4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