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总结
来源: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20 11:1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2019年3月起,我局更名为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并实行垂直管理。一年来,按照南通市局生态环境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海门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大力改善提升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全年海门市大气PM2.5浓度为32.5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3.3%;3个省控断面优Ⅲ类比例100%,市考以上断面优Ⅲ类比例62.5%;土壤、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部达到了南通市下达的2019年度环境质量目标要求。

1、水污染防治方面。研究制定了《海门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抓好推进落实工作。根据《海门市2019年污染减排工作计划》,全年削减COD185吨、氨氮40吨、总氮42吨、总磷4.2吨,四项指标均达到考核要求。制定下发了《海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在完成排污口资料收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了《海洋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开展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并落实了“湾长制”工作要求。对《南通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进行分解落实,完成了饮用水源地年度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了天西大桥断面水质下滑问题专项排查和青龙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排查、环保基础设施达标整治、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水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等专项行动。完成了本部门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了市级河长巡河工作,调度了长江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制定下发了《海门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抓好推进落实工作。在调查摸底全市锅炉和工业炉窑的情况下,制订了《海门市2019年锅炉和工业炉窑整治工作方案》。完成11台燃煤锅炉整治,其中鑫源热电2台锅炉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整治,南通市政府下达任务数25座已全部完成,实际完成了28座工业炉窑整治;完成了50家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完成了8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完成了1家堆场扬尘治理。对机动车检测站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对重点区域开展VOCs走航监测,科技助力执法检查;对127家涉气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监管措施细化精准。建成了海门市首套机动车固定遥感监测系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已登记备案数为1020辆,审核通过534辆,发放环保标识牌305张。核发油气回收年检合格通知书83份。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组织编制了《海门市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抓好推进落实工作。230家产废单位共产生危废55278.5吨,转移处置利用56395.8吨,截至12月底危废库存为415.6吨,削减库存73%。开展全市固废危废环境隐患专项排查,对化工园区内外31家化工企业展开排查。推进危废焚烧与填埋项目建设,危废焚烧项目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取得,环评审批听证会已举行;填埋场项目已确定实施主体和建设地址,项目可研、环评已委托第三方组织编制,居民拆迁工作已完成。对全市涉源和利用射线装置进行全面排查,发出现场督查书48份;对2家纱罩厂开展放射性污染整治场调,对1家实施管控。推进全市81个退出企业地块风险管控工作,已全部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名单增补至279家,41家单位经核实后不需调查,完成238家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确定21家企业用地进行土壤采样调查。

4、综合业务方面。送审的覆盖拉网工程55个标段已全部完成项目审计,并按审计价进行工程款拨付。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修订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已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指导7个区镇和16个村开展第三批示范镇村创建,所有规划、方案均通过评审,4个镇和4个村已通过创建验收考核。聘请第三方单位对我市7个类别14个生态红线区域进行调查评估,已完成调查评估,并提交了调查评估成果。开展了“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上报了自查报告。委托南大环科院开展生物多样本底调查,调查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完成省厅备案。组织6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评估工作。指导各区镇完成了“三线一单”划定工作。完成了24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清理整顿工作,2019年和2020年拟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排查,确定核发名单,完成了核发名单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组织143家企业完成2018年环境统计网上申报,修订2019年度的环统名录库。生态环境损害磋商工作共办理案件9起,委托第三方出具损害评估报告8份,签订磋商赔偿(修复)协议6份,累计赔款537.87万元。启动了海门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终期总结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5、法制宣传方面。一是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发出行政处罚案决定书67件,处罚金额约530.78万元。组织开展案件听证5次;3件案件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调解撤回,1件维持;3件案件被申请行政诉讼,2件予以维持(其中1件提起上诉),1件被驳回。推进环保违法公开道歉制度,共有34件违法案件在《海门日报》上公开道歉。二是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全市445家企业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实行12分动态计分制。向企业发出《关于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在《海门日报》及“海门环保”微信平台组织相关宣传和知识问答。共有54家处罚企业的信息归集至全省统一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三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保总监工作。组织对新增的14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保总监人选申报,对原总监人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建议重点排污单位更换。四是环保宣教向纵深发展。在海门电视台、海门电台开辟《海门日报》开辟环保专版。在各级报刊杂志的环保宣传报道共计219篇,通过省环保厅微信平台、“海门环保”微信平台发布环保工作动态77篇。组织开展了“一图一故事”网络文化季宣传活动,播报47期,生动的图片配上形象的文字,反映了环保工作动态以及环保人的精气神,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好评。主动“走出去”开设环保讲坛,宣传环保知识强化环保理念,共开设《环保法配套办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污染防治攻坚讲座五期。利用大气、水污染防治科普平台,组织《海门日报》小记者、学校师生、张建伟环保志愿者队伍举行参观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此外,开展了“环境日”系列环保活动,包括“保卫蓝天我是行动者”活动、“公众看环保”活动、签名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环保征文比赛等。

6、执法监管方面。对361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其中重点污染源102家,一般源302家。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后督察72件。对5家企业实施了查封,对2家企业实施了行政移送,对1家企业实施了刑事移送。开展化工行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对40家化工企业和灵甸、青龙两个化工片区进行检查,发现环境问题340个,形成6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电碳行业专项整治:对60家电碳企业进行排查,发现环境问题52个,对4个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17个环境问题发出限改通知书。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确定422家企业列入整治名单,全部完成整治。开展废铅蓄电池专项排查整治:专项检查20家4S店、1家汽车维修厂,发现环境问题16个,已整改到位。开展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督促23家混凝土企业落实环境整改措施。开展VOCs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涉VOCs企业120家,发现环境问题46个,对9个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开展“迎国庆、迎森旅”环境风险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检查危废产生单位19家,核与辐射企业16家,VOCs排放工业企业26家,其他企业56家。共办理环境信访3584起(上年同期4853起),减少1269起,减量26.1%。其中,越级信访242起(上年同期391起),减少149起,减量38.1%。处理率和结案率均保持100%。

7、环境监测方面。参加全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选拔赛,入围决赛并获优秀组织奖,成为省内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监测站;荣获2019年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技能竞赛先进集体。积极推进大气、水质自动站新建改造工作,11个乡镇大气自动站和7个市考以上断面水质自动站站房建设工作已完成,其中5个水质自动站设备已安装到位,投入试运行,数据已接入平台,其余2个站站房已建设到位,设备由省厅统一采购。完善全市降尘监测体系,在原有城区5个降尘点位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和北部新城区各增设1个降尘监测点位。开展全市南美白对虾养殖场周边水环境监测、城区10个断面水体监测、地表水省考断面加密监测、入江河流劣Ⅴ类水体加密监测等多项专题监测;完成每月的各项例行监测,包括省考断面、市考断面、城市内河、饮用水源水、降水、降尘监测、功能区声环境质量、重点区域重金属空气环境质量监测、14条入江支流监测等。对86家市控重点污染源、33家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15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督监测,配合监察部门开展双随机执法监测、后督查监测、信访应急监测等70多厂次。完成全市12个乡镇60个考核断面监测。针对灵甸河灵甸闸氨氮数据异常、通吕运河天西大桥断面总磷超标、通启河海洪大桥溶解氧超标、浒通河全段、圩角河北段进行全流域排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8、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面。完成了2869家工业源、263家农业源、47家集中式、61家移动源、231个行政村和10台非工业企业锅炉的污染源普查清查、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定位、环保专网录入、七大类数据库比对、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源核算汇总与审核以及质量核查等各项工作;完成了工作总结报告、数据分析报告、质量核查报告和普查公报的编制。

9、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使党建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在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同时,还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做好任务分解。年初制定印发了《环保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和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职责。制订了党组和班子主要负责人15项责任清单、班子成员5项责任清单,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名领导干部和每一个科室单位,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评先评优考核内容,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廉政勤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廉政建设,突出风险防控。年初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严格按计划推动落实。对权力运行加强制约和监督,构建了强有力的惩防体系。一是根据海门市纪委要求,组织班子成员及各科室、部门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二是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要求,形成完整的风险点信息库,印发《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三是根据省厅要求,排查制定了《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130份,开展谈心谈话69人,排查出问题16个,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立查立改;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回头看”,对系统内2018年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执行情况、违规出入隐蔽场所吃喝情况、违规租用社会车辆情况以及会议文件实效情况组织开展了“回头看”;对“慢落实、伪落实、浅落实、空落实”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四是注重学习教育,提升自律意识。加强纪律建设,逢会必讲作风效能建设,把稳思想之舵、绷紧作风之弦。结合“三会一课”、中心组理论学习等,重点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总书记系列讲话,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三清示范区”优秀创建品牌展、“优秀廉洁书画、摄影作品展”参观学习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树立从紧从快办实事、办好事的意识,推动干事创业从严从实之风,工作效能、办事效率极大提高。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及观看警示教育片《防线失守的代价》等活动,通过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敲响反腐倡廉警钟,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开展“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对照反面典型,比对六大纪律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个性化的负面清单95份,标出纪律红线,明确做人做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