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1-2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张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杨杰(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环境监测站,负责党务、人事、精神文明建设、效能建设、环境监测等工作。联系常乐镇、悦来镇、余东镇、四甲镇工作。

邵向锋(副局长):主持开发区分局工作,分管环境监察大队、临江新区分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处中心、自然生态科,负责环境执法监察、环境应急管理、环境信访、信息公开、生态监控、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联系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街道)、海门工业园区(三星镇)、海门高新区(海门街道)工作。

许正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财务科、法制宣传科、放射源管理科(挂固体废物管理科牌子),负责污染防治补助资金申报和审核、日常财务、环保宣传、行政执法、固废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等工作。联系三厂工业园区(三厂街道)、临江新区(临江镇)、海永镇工作。

施波(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污染控制科(挂行政服务科牌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科牌子),负责建设项目环保服务和验收、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减排和总量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等工作。联系海门港新区(包场镇)、正余镇工作。

袁  飞:协助杨杰分管环境监测站工作。

江新华:协助邵向锋分管环境监察大队、临江新区分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处中心、自然生态科工作。

彭跃生:协助许正娟分管规划财务科、法制宣传科、放射源管理科(挂固体废物管理科牌子)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海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