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21 14: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刘振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基础性工作保障,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抓好运维、突出长效,逐步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现将我局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各年度建设任务。

结合我区实际,由我局牵头,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承担了《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21年3月完成了编制。2021年8月,国家对“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拟定了新的考核标准,即“双60%”标准(自然村60%的农村完成治理视为自然村完成治理,行政村60%的自然村完成治理,视为该行政村完成治理)。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2022年我局按照“双60%”要求重新对《规划》组织了修编并于8月底对修编后的《规划》进行了印发。《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因地制宜提出多种治理模式和处理技术工艺规划,分年度排定建设任务,为指导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了规划基础和科学依据。

截止2020年底,全区232个行政村中,除预控区、已拆迁、市民农庄外的221个已全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再此基础上,2021年又投入约3亿元。完成了19569户农户的治理任务,2021年底实现覆盖农户数7万余户。2022年,我区还将完成涉及63个行政村的1.3万户农户的治理任务,到2022年末,行政村治理率(达到双60%要求)将达到30%,到“十四五”年末,行政村治理率将达80%。

二、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工作纳入各项考核,以考促干,以考促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必须坚持建管并重,才能发挥设施应有作用,为农村环境质量改善提质增效。本年度,区攻坚办印发了《海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成果,对强化设施的长效管理提出了要求。本年度,我区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纳入对区镇的高质量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污染防治攻坚等考核中,区领导亲自过问,对工作力度大、进展快的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考核中进行扣分。在考核体系下,各区镇重视程度明显上升,安排了运维资金,并与专业运维单位签订了运维合同,常态化开展设施日常运维管理。

三、加强设施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整改,着力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

我局会同区攻坚办、住建等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开展月度常态化检查,并以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设施作为重点,排定全年监测计划,每季度开展抽测检查,全年对104套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设施水质监测全覆盖。前三季度共抽测20吨以上设施110套次,其中达标104套次,设施达标率达94.55%。前三季度共发出交办单21份,目前19份已完成整改并组织销号,2份正在整改中。

在各项举措的加持下,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设施出水日趋稳定,对农村环境质量,特别是水环境质量的提升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日常运维是一项兼具务实性、专业性与长期性的工作,一些小问题仍时有发生,下一步我局将紧盯区委区政府关切,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常抓不怠,主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1.继续开展好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全覆盖检查及出水的监测工作;

2.会同区攻坚办及时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前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发生,切实提高设施的正常运行率;

3.配合住建部门共同推进2022年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作,及时指导并配合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央、省级资金的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成功,获得上级环保资金的支持,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8日

联系人姓名及职务:朱浩亮 土壤与固体废物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1381469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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