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索引号: 014246351/2017-00003 文号:
信息来源: 中国海门 生成日期: 2017年02月07日
生效日期: 2017-02-0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主题: 附件:

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张健(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局全面工作。

杨杰(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环境监测站,负责党务、精神文明建设、效能建设、污染防治补助资金申报和审核、日常财务、环境监测等工作。联系常乐镇、悦来镇、余东镇、四甲镇工作。

彭新(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

邵向锋(副局长):主持开发区分局工作,分管法制宣传科、放射源管理科(固体废物管理科牌子)、自然生态科,负责环保宣传、行政执法、固废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联系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街道)、海门高新区(海门街道)、海门工业园区(三星镇)工作。

袁飞(总工):分管环境影响评价科(挂行政服务科牌子)、污染控制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科牌子),负责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减排和总量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等工作。联系海门港新区(包场镇)、正余镇工作。

许正娟(副局长):分管环境监察大队、临江新区分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处中心、信息中心,负责环境执法监察、环境应急管理、排污费征收、环境信访、信息公开、生态监控等工作。联系三厂工业园区(三厂街道)、临江新区(临江镇)、海永镇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海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