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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中国海门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3-16 | 发布日期: | 2016-03-16 | 有效性: | |
名称: | 环境应急值班出警管理办法(试行) |
为快速、高效调处群众投诉的环境纠纷,及时妥善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严肃值班、出警纪律,强化值班职责,现就环境应急值班、出警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
1、负责来电、来访等信息的接收、记录;
2、负责值班期间的环境信访调处;
3、负责及时向领导报告重大环境纠纷或突发环境事故信息工作;
4、负责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出警
环境应急值班出警是环保工作人员的共同职责,需全局联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一般环境应急信访事项调处:大队、分局、监测站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出警调处;
2、较大、重大环境信访或其他环境应急事项调处: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出警,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由局统筹协调出警人员调处。
3、特殊事项或局长室交办事项调处:单独组建工作组负责调处。
三、人员及时间
值班人员:局值班表由举报中心编排报分管领导审核,经同意后下发并进行公布。因故不能参加值班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可不参加并公布。
值班时间:
1、工作日:中午休息时间,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
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
四、值班纪律及相关规定
1、坚守岗位,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始终保持通信畅通,严禁脱岗。
2、自觉维护环保局形象,态度和蔼,举止文明。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3、熟悉环保业务知识,不属环保受理范围的投诉,第一时间解释清楚,并记录在案;
4、认真做好交接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有序。各项事项处置确保无缝对接。
5、维护好值班室的卫生,保持值班场所整洁,物品完好无损。
五、考勤考核
1、局办公室牵头举报中心负责对值班、出警情况进行考核并适时将考核情况进行公布;
2、局监察室负责对值班、出警纪律执行情况及值班补助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扣除当事人值班补助外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⑴擅自脱岗或联系不上,没有按时交接班的;
⑵不及时出警,造成严重影响的;
⑶工作不负责任,记录不全,导致信访事项无法核实的;
⑷其他违反值班工作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