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门市申报2015年度省级环境保护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5-07-15 字体:[ 大 中 小 ]
省财政厅、环保厅: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类)的通知》(苏财建[2015]56号)要求,我市认真对照和筛选,我市已完成的“三河”(日新河、宏伟河及通沙河)整治工程符合2015年度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类)申报条件,经报海门市政府同意,现特此申报,请予审核。
海门市环境保护保局 海门市财政局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