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门市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办﹝2014﹞64号)精神和《海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3-2017)》,2016-2017年度全市在25个行政村进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工程总投资6250万元,现将建设计划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海门市环境保护局 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