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海门市2016年度省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公示
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23 字体:[ 大 中 小 ]
\n根据《海门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政发【2012】30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海门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补偿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如下(见附表),公示期: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环保局、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13-82226703,0513—82203791。
附表:2016年度海门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补偿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名单 见附件
关于安排海门市2016年度省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