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南通市海门区出租汽车油价补贴地方统筹资金剩余部分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2〕7号)精神,结合南通市海门区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南通市海门区出租汽车油价补贴地方统筹资金剩余部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2日
监督电话: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82105859),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1262159)。
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8日
2020年度南通市海门区出租汽车油价补贴地方统筹资金剩余部分分配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