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工作职责
来源: 教体局 发布时间:2019-06-07 14:08 累计次数: 字体:[ ]

    人事与师资科(职称科、对外合作交流科)。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工作;规划、指导、实施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与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教师教育工作和教师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协调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老干部工作;做好全市教师高级职称的初评工作及中级职称以下(含中级)的评审聘任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及定期注册工作;协调全市乡村定向师范生培养、就业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协调与外省市的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对口支教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交流、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交流及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因公出国(境)访问、培训、研修团组计划及派出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对外籍专家、教师和境外来通留学、进修考察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