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5279/2019-00134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号: 海教普〔2019〕42号
成文日期: 2019-08-23 发布日期: 2019-08-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五好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五好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11-11 09: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五好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2019年全市暑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育并举”“六个下功夫”落到实处,回答好“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经局党组局长室研究决定,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五好学生”评选活动,试行《海门市高中“五好学生”评选条件》《海门市初中、小学“五好学生”评选条件》。根据计划每学年将评选一次海门市级或海门市级以上“五好学生”,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评选一次“五好学生”。

希望各中小学认真贯彻,宣传落实,努力通过改革对学生的评价内容,发挥好评价导向作用,完成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1.《海门市高中“五好学生”评选条件》

2.《海门市初中、小学“五好学生”评选条件》

海门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23日


附1:

海门市高中“五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1.了解党史国家发展史,具有爱党、爱人民的思想情怀,听党话、跟党走,积极参加各项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2.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熟知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四个自信”。

3.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把个人理想与祖国理想紧密联系在一起,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的远大理想,具有为实现理想而奋斗的精神。

4.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充满正能量,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及各项纪律制度,具有法治意识,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孝敬老人,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5.具有好的公民素养,自觉守护社会各项规范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具有公益情怀,具有好的文明礼仪素养,具有法治思维能力。

(二)智力发展好

1.清楚自己是学习的主体,学习目的正确,具有强烈求知欲,学习自觉性好、兴趣浓。

2.乐于探索,善于合作,敢于质疑,具有较强创新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珍惜时间,具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4.学习能力强,能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多项社团活动,成绩优秀或成绩进步显著。

5.热爱阅读,善于积累,勤于表达,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三)身心素质好

1.能珍爱生命,能充分认识身心健康对生命存在的重要意义,具有健康身体和心理。

2.能认识自我,乐观向上,有生涯规划,能以积极心态客观看待周围事物。

3.积极参加各种体育运动,有好的运动习惯、卫生习惯、饮食习惯和用眼习惯。

4.坚持锻炼身体,具有运动兴趣,至少掌握一项体育技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以上。

5.能尊重个性,正确归因,文明绿色上网,自我调控好情绪,调节好焦虑程度,主动与父母或老师交流心理体验。

(四)审美情趣好

1.热爱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等艺术,情趣高雅,有12项艺术技能。

2.有健康的审美观,具有认识美、感受美、体验美的能力。

3.具有美化环境和美化生活的习惯,具有追求健康美的情操和较好创造美的能力。

4.积极参加学校传统或现代的艺术社团和艺术展演,积极参与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传承活动。

5.极了解和感受世界经典艺术作品,对艺术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和鉴赏能力。

(五)热爱劳动好

1.能认识劳动的伟大意义,劳动是人赖以生存的前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懂得劳动最光荣。

2.具有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的深厚情感,珍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深知劳动是每个社会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一个公民都应辛勤劳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3.积极参加并愉快完成学校组织的各项劳动任务,积极参加学农实践、职业体验和志愿者服务。

4.能照顾父母,积极帮助父母做好力所能及的劳动,具有自觉劳动的习惯。

5.劳动态度端正,能掌握劳动本领,讲究劳动效率,无论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都能提前或按时完成并力求精益求精。


附2:

海门市初中、小学“五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1.爱党爱人民。了解党史,具有爱党、爱人民的思想情怀,听党话、跟党走,积极参加各项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2.爱国爱社会主义。了解国情,爱护祖国,熟知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四个自信”,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学习的远大志向。

3.爱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

4.具有好的个人品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法纪观念,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孝敬老人、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好的言行习惯。

5.具有好的社会公德,自觉遵守社会各项规范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具有公益情怀,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具有好的文明礼仪素养。

(二)智力发展好

1.清楚自己是学习的主体,学习目的正确,具有强烈求知欲,学习自觉性好、兴趣浓。

2.乐于探索,善于合作,敢于质疑,具有较强的实验能力和创新能力。

3.学习勤奋,善于思考,珍惜时间,具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4.能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公共资源,热爱阅读,勤于积累,善于表达,具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5.学习能力强,能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成绩优秀或成绩进步显著。

(三)身心素质好

1.能充分认识身心健康对生命存在的重要意义,具有健康身体和心理。

2.乐观向上,能以积极心态,客观看待周围事物。

3.积极参加各种体育运动,有好的运动习惯、卫生习惯、饮食习惯和用眼习惯。

4.坚持锻炼身体,具有运动兴趣,至少掌握一项体育技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以上。

5.能尊重个性,正确归因,做到文明绿色上网,能自我调控好情绪,调节好焦虑程度,主动与父母或老师交流心理体验。

(四)审美情趣好

1.喜欢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课程,至少学会一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

2.有健康的审美观,能正确区别真善美与假丑恶,具有认识美、感受美、体验美的能力。

3.具有美化环境和美化生活的习惯,具有一定创造美的能力和追求美的理想。

4.积极参加学校特色艺术社团和艺术展演,积极参与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活动。

5.了解世界优秀艺术,对艺术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和鉴赏能力。

(五)热爱劳动好

1.能认识劳动的伟大意义,知道劳动是人赖以生存的前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懂得劳动最光荣。

2.具有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的深厚情感,珍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清楚劳动是每个社会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一个公民都应辛勤劳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3.积极参加并愉快做好学校的各项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劳动实践等。

4.当好父母助手,积极帮助家长做好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具有自觉劳动的意识。

5.劳动态度端正,注重劳动效率,无论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都能提前或按时完成并力求精益求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