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门区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补助物资发放主体的公示
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关于南通市海门区2023—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等15个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海农发〔2025〕48号)文件内容,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于2025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申领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补助物资的通知》,各镇(街道)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经海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物保护科汇总,将项目补助物资发放主体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海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物保护科反映。
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82213449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6日。
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补助物资申领汇总表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12月9日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补助物资申领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