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公告
编号:20230002
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农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农业设施所有权人自愿申请村委会初审、镇级复核、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现将审核通过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名单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海门政务中心1533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海门政务中心1533室)
联系方式:0513-82212502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农业设施所有权人 |
法定代表人 |
设施位置 |
设施名称 |
单个占地面积 |
建成时间 |
设计使用年限 |
备注 |
1 |
海门乐番天家庭农场 |
陆小伟 |
海门区常乐镇颐生村 |
冷库 |
1806 |
|||
2 |
海门乐番天家庭农场 |
陆小伟 |
海门区常乐镇颐生村 |
加工区 |
2858 |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