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秸秆收储主体设备购置补贴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7-24 15:5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对2022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扶持项目的批复》(海农发〔2022〕118号)文件精神,2023年3月27日,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南通顺恒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富诚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南通悦阳秸秆有限公司实施的2022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秸秆收储主体设备购置补贴项目进行了集中验收,4月19日,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又组织相关专家对南通悦阳秸秆有限公司实施的2022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秸秆收储主体设备购置补贴项目进行了二次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30日。

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其他方式反映和匿名意见。

联系电话:0513-68063808 联系人:袁女士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2022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秸秆收储主体设备购置补贴项目验收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