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苏系肉鸡产业集群项目2022年海门区意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3-14 10:5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2]6号)文件要求,按照省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苏系肉鸡产业集群项目续建,现将2022年海门区意向申报工作予以公布。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17点30分,项目意向申报材料提交地点为海门区解放中路67号农林大厦六楼605室,联系人黄佳宁,联系电话82211164。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海门境内肉种鸡养殖场或相关屠宰加工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养殖场:现有养殖场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通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标验收;新(改)建养殖场需用地手续齐全。

2、屠宰加工企业:具有营业执照、用地手续齐全、为区级以上龙头企业。

3、申报建设项目在同一地点,建设区域界限明确。

三、扶持内容和环节

以集群项目建设为抓手,提升肉鸡养殖设施化水平和屠宰加工能力,加强白羽肉鸡种源保障和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支持新(改)建肉鸡良种繁育基地和改造提升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及屠宰加工企业的提档升级。主要包括新(改)建鸡舍,购置环控、喂料、饮水、集蛋等自动化设施设备,购置屠宰加工设备等。

四、补助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

五、资金规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布局等要求,我区加大了意向申报资金规模,拟计划补助资金1100万元。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项目补助规模不超过800万元,区级以上龙头企业项目补助规模不超过200万元,其它相关企业项目补助规模不超过100万元。具体以省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及南通市下达的项目批复为准。

六、建设期限

项目立项后开工建设,原则上完工日期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6月底。

七、评选办法

我区将意向申报单位推荐上报至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由市组织遴选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2022年江苏苏系肉鸡产业集群子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4日

2022年江苏苏系肉鸡产业集群子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