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拟遴选“四个一”工程“头雁”示范社名单公示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5-2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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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农业高质量发展“四个一”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苏农产〔2023〕4号)精神,由主体申报、区镇审核,确定海门市兴旺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海门市乐鑫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2家农民合作社为“四个一”工程“头雁”示范社遴选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电话:82229122。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