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2024年省以上相关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3﹞30号、通财农指﹝2023﹞55号)、《关于加快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确保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的通知》(苏农装备函〔2022〕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了南通市海门区2023-2024年省以上相关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
本次省以上农业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日17点30分,申报材料要求及联系方式等详见申报指南。
附件:南通市海门区2023-2024年省以上农业申报指南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