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门区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区级核查报告公示
2024年2月20日-2月22日,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分3个核查小组,对第三方核查的2023年海门区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核查结果进行现场抽查,随后进行电话核实,现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查对象
经第三方抽查后的2023年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申请补助对象。
二、核查要求
1、按照《2023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海农发[2023]82号)的通知要求进行核查。
2、对各区镇(街道)按照不小于5%的比例现场核查,按照不小于5%的比例进行电话核查。
3、区镇(街道)农机人员、村级农机管理员协同核查。
三、核查内容
1、现场核对补贴对象身份、作业区域、询问种植户是否了解补助政策及公示情况、第三方是否现场核查、对第三方核查数据是否有异议等并填写核查表。核查表主体签字、核查人员签字。
2、现场走访或电话询问签合同机手是否开展作业。
3、查阅区镇(街道)公示台账(照片),包括村级公示情况。
四、核查结果
核定2023年南通市海门区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02828.49亩。
附件:南通市海门区2023年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区级核查表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