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渔业燃油补助对象申请资格公示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渔业成品油价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油价补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南通市海门区2020年度渔业燃油补助对象申请资格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共7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69819815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