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001/2023-00093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苏系肉鸡产业集群项目海门区意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苏系肉鸡产业集群项目
海门区意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农工(社)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5号)文件要求,按照省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江苏苏系肉鸡产业集群项目续建,现将海门区意向申报工作予以公布。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海门境内肉种鸡养殖场或相关屠宰加工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养殖场:现有养殖场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通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标验收;新(改)建养殖场需用地手续齐全。
2、屠宰加工企业:具有营业执照、用地手续齐全、为区级以上龙头企业。
三、扶持内容和环节
以集群项目建设为抓手,提升肉鸡养殖设施化水平和屠宰加工能力,加强品牌建设、白羽肉鸡种源保障及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支持新(改)建肉鸡良种繁育基地、改造提升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和孵化厂、屠宰加工企业的提档升级及品牌营销。主要包括新(改)建鸡舍,购置环控、喂料、饮水、集蛋等自动化设施设备,购置屠宰加工设备及支持开展品牌的营销推荐活动、支持线上电商建设、支持线下连锁销售建设等。
四、补助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
五、资金规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布局等要求,我区加大了意向申报资金规模,拟计划补助资金1300万元。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项目补助规模不超过1000万元,区级以上龙头企业项目补助规模不超过200万元,其它相关企业项目补助规模不超过100万元。具体以省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及南通市下达的项目批复为准。
六、申报提交材料
1、项目意向申报推荐书(附件1);
2、项目意向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3、2023年江苏苏系肉鸡产业集群子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4、现有养殖场: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通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标验收证明材料;
5、新(改)建养殖场:提供齐全的用地手续复印件;
6、屠宰加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齐全的用地手续复印件;
7、龙头企业证书复印件。
七、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
八、评选办法
我区将意向申报单位推荐上报至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由市组织遴选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
九、申报时限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17点30分,项目意向申报材料提交地点为海门区解放中路67号农林大厦六楼607室,联系人许新松,联系电话82211164。
附件1.项目意向申报推荐书
2.项目意向申报信用承诺书
3.2023年江苏苏系肉鸡产业集群子项目实施方案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7日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苏系肉鸡产业集群项目海门区意向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