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001/2019-00570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门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7-24 | 发布日期: | 2019-07-2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海门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海门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门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
处置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农业服务中心(农工局),驻各区镇畜牧兽医服务站,市属各场圃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南通市关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汛办《关于切实落实一线防汛职责全力避免人员伤亡的通知》和《南通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南通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海门低温雨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制定了《海门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现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贯彻落实。
附件:1. 海门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
2. 农业灾害性天气受灾情况调查表
海门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