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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msrfb/2018-00015 文号: 无号
信息来源: 海门市人防办 生成日期: 2012年03月06日
生效日期: 2012-03-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2012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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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2012年是“六五”普法推进年,海门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人防会议精神和海门市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制定人防办2012年度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一、目的任务:以加强法治文化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为主线,广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通过多种形式搞好普法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大力营造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法治海门、平安海门、和谐海门作出贡献。

二、计划措施:

1、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健全完善各项普法制度。人防办将根据海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和南通民防局2012年人防法制宣传工作意见,制定人防办年度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计划,适时调整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2、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人防办党组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干部学法不少于60学时。积极参加市组织的公务员学法考试和其他活动。

3、把普法工作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增强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严格人防立项审批和竣工验收,主动向开发单位宣传人防法律法规,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

4、把人防法制宣传工作与民防进社区工作相结合,积极向社区居民宣传人防工作成就、人防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平时应急逃生的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市民的人防意识和战备意识和个人防护技能。成立人防艺术团,送戏进社区,不断丰富人防法制宣传手段,提高人防法制宣传的实效。

5、加大人防执法力度,全年开展人防执法活动不少2次,对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人防办将依法人防法相关规定,及时得出整改意见,整改不落实的,市人防办将予以处罚。

6、完善执法案卷、文书的管理,根据省、南通市有关规定,高标准做好执法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海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