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5156/2011-00005 | 文号: | 号 |
信息来源: | 海门市人防办 | 生成日期: | 2011年05月05日 |
生效日期: | 2011-05-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对市人防专业队建设开展检查评比的意见 | ||
主题: | 附件: |
海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
海防办发[2011]9号 签发人:许和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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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防专业队建设开展
检查评比的意见
各人防专业队组建部门、单位,各人防专业分队: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着力规范人防专业队建、管、训、用,进一步优化结构,建强队伍,夯实基础,不断推进我市人防专业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市人防专业队建设开展检查评比活动。
一、检查评比标准(满分100分)
1、积极参加市人防专业队整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整组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12分);
2、整组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并及时上报(12分);
3、专业队组织完整,结构合理,专业对口,人员花名册、政审材料、干部任命文件、人防专业队队员有档案或卡片等资料,专业队人员平均在位率不得低于70%(16分);
4、进行人防基础知识、“三防”知识、抢险救灾知识的学习,开展个人防护、自救互助、心理素质、体能等训练及结合本专业队的任务进行专业训练,时间不得少于3天,并有台帐资料(12分);
5、办公场所和装备器材室到位,装备器材登记清楚,并根据任务需要,适时增添装备器材(12分);
6、能圆满处置突发事件(12分);
7、认真、及时完成人防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12分);
8、在人防专业队建设中工作有创新(12分)。
二、检查评比办法
检查评比以人防专业分队为单位进行。市人防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各人防专业分队建设实行年中抽查,年终普查的办法进行检查评比。专业分队年终综合得分在前6名的为市先进专业分队;连建制专业队各推荐2名、排建制专业队各推荐1名市先进人防工作者。对被评为市人防先进专业分队、先进人防工作者的予以表彰。
海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