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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45156/2018-00009 文号:
信息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年03月13日
生效日期: 2018-03-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2018年人防宣传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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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人防宣传工作意见

2018年,我市人防宣传工作,围绕《2018年人防工作要点》,重点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省委《贯彻意见》及南通《实施意见》,广泛宣传人防法律法规知识,扩大人防影响,创新人防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为人防事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一、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省军区司令部、省民防局苏防(2014)76号文件《关于加强县级民防(人防)建设的意见》及南通市委市政府南通军分区《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发展改革实施意见》,争取在年底前研究出台“海门市贯彻落实中央15号文件实施意见”。 

二、结合“七五”普法,加大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宣传,继续开展“人防进机关”活动,组织人防知识讲座不少于4次。

三、结合“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9.18”警报试鸣日、“12.13”国家公祭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防空防灾进校园、进社区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广大学生和社区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灾难逃生防护技能。

四、结合民防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开展人口疏散演练和逃生演练,协助南通民防局开展“暑期人防夏令营”活动。

五、完善社区民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年至少组织一期40人左右的民防志愿者培训。

六、全年在海门日报刊发两期人防专版,宣传人防法律法规知识和防灾减灾知识。

七、结合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一期人防工程业务培训,重点宣传讲解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和设计施工要点,大力开展人防执法活动。

八、充分发挥人防艺术团作用,全年开展巡回演出不少于六场次。

九、扎实搞好人防信息宣传工作,人防信息报道由各科室负责撰写,综合科扎口,统一登记报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及时在政府网站更新信息。全年,每个干部在省级媒体至少录用1篇文章,2篇信息。

十、继续搞好学校人防知识教育工作,组织一次学校民防知识教育工作座谈会,听取教育局和开课学校的意见建议。在小学普及人防知识课,组织开展一期人防师资培训(可考虑参加南通统一培训),组织指导各开课学校开展学生疏散演练,人防知识课本列入移交实行补差发放制度,人防办和教育局将对学校人防知识教育开课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充分发挥人防教育基地作用,加强人防宣传平台建设。利用人防教育馆、人防疏散基地、人防地下指挥所,组织机关干部、学生进行参观,开展拓展训练。利用市委党校人防教育基地,对新任干部和后备干部开展人防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

十二、做好教育馆项目推进工作,包括人防工程验收、设计方案最终确认、布展施工、验收、试运行及交付使用。

 

 

 

 

                                             海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