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28 字体:[ ]

2015年,海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步伐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2015年海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如下: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热点,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以推动《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开设“海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张清单’”专栏,公开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清单,围绕清单管理,制定并发布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围绕市政府各部门的“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以及涉及多部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监管措施”五个方面编制了《海门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开《关于海门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包括《海门市2015年财政收入预算表》、《海门市2015年财政支出预算表》、《海门市2015年支出预算功能科目明细表》等7张表格,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情况。公布《2014年海门市市直单位部门决算汇总表》、《海门市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海门市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详细反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上年度执行情况,并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进一步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项目进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项目进度》。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二是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三是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补偿方案、征收决定等信息。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海门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公开项目基本信息及项目进展情况。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公开《新农保缴费实行分阶段分标准补贴》、《城乡居保实行分段补贴》、《海门市职工基本医疗自费补充保险暂行办法》等政策;二是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对社会救助家庭获得救助前进行审核公示和审批公示,季度公开《2015年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补贴》、《2015年农村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等信息;三是公开教育领域信息。公开《2015年海门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015年海门市中等学校、初中、小学招生办法》、《2015年海门中专招生简章》及收费有关的政策文件等信息;四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市人民医院等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平台。为使民众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国有资产拍卖拍租信息,通过《海门日报》等新闻媒介途径,向社会各界公开海门市国有资产的拍卖拍租信息共计76次,实现了在阳关下进行拍卖拍租,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每日实时公布空气质量、《海门市自来水公司长江水厂出厂水水质报告》,每月公开《水环境质量公告》、《噪声环境质量公告》等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程公开。对污染源监管信息全面、客观和及时的公开,及时处理关于环保的舆情信息和投诉,将排污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引导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每月公示餐饮服务许可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单位。

(九)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公开了包括海门市慈善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定期公示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法人登记证号、名称、地址、等级评估结果和年检结果等信息。开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平台,方便群众办事。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全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府服务热线、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956条。

2.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门户网站。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0614条。

(2)政府公报。共编发6期《海门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发布信息522条。

(3)政府服务热线。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受理各类有效信息9.5万件,及时办结率超98%。

(4)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各地、各部门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11094条。

(5)其他方式。各地、各部门通过报纸、市长信箱、电台、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和便民服务中心等主动公布职责范围内的重要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1件,针对不同情形予以答复。不予公开政府信息4条,均依法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政府对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印、邮寄等服务未予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4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均依法处理。

三、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符合实际、富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会后,交由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办理的议案1件,建议298件。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全体人大代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均已办理完毕。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所提问题在建议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122件,占40.94 %;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144件,占48.32%;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3年内难以解决的32件,占10.74%。从反馈情况看,代表们对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初次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4.5%,最终落实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答复分类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所提问题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答复结果为40.94%,比2014年21.45%有较大幅度提高。所有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均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委员们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符合实际、富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会后,交由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办理的提案280件,涉及承办单位61家。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所有提案均已办理完毕,提案答复率和办理结果通报率均达到100%。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所提问题在提案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88件、占31.29%。这部分提案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具备解决条件,办理落实相对较快,在相关承办单位的努力下,都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156件、占55.76%。这部分提案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涉及面广,需要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三年内难以解决的36件、占12.95%。所有提案办理情况已经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的深度不够、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不及时、公开载体有待更进一步完善等问题。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强化督查,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新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取得新突破,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信息公开服务的需求,加快构建以门户网站为龙头,政府公报为支撑,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电子监察中心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为窗口,各类查询点为触角,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为补充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成为公开信息、回应关切和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不断巩固政府公报、报纸、电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等传统公开平台。着力加强新媒体建设,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新兴信息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抓好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和社会组织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三)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和法规规章,建立对应解读机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通过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栏目,积极开展与网民的互动交流,积极回应公众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

(四)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把知网、懂网、用网作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政府部门通过政府网站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水平。

(五)不断加强考核督查力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明确流程和责任,由各地、各部门负责搜集整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并且进行分类,确定发布形式及发布期限。适时调整考核重点,突出网站建设、依申请办理等重点环节和“重平时、重规范、重实效”的考核导向。采取日常巡查和年度考评相结合、提高日常巡查比重的方式,加强日常检查,每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