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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46482/2018-00477 分类: 60    8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 文号: 海政办发〔2018〕79号号
成文日期: 2018-07-12 发布日期: 2018-08-02 有效性: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全面推进“一村一品一店”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482/2018-00477
分类: 60    8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
文号: 海政办发〔2018〕79号号
成文日期: 2018-07-12
发布日期: 2018-07-12
有效性: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全面推进“一村一品一店”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全面推进“一村一品一店”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12 字体:[ ]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全面推进“一村一品一店”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全市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全面推进“一村

一品一店”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

 

近年来,海门市委、市政府积极引导各类农业市场主体发展电子商务,成功培育了一批农村电商创业能人和农产品网络畅销品牌。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产业深度融合,持续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53号)、《全省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全面推进“一村一品一店”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苏政办发[2017]112号)、《全省“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创建方案》(苏农信[2017]15号)、《全市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全面推进“一村一品一店”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政办发[2018]9号)》精神,结合海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手段。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战略,全面推进以电子商务销售为主的“一村一品一店”行动计划,建立由政府主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家庭农场、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电商企业为主体的农村电商体系。到2020年,建成以市级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为龙头、区镇电商服务站为中心、村电商服务站点为基础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每个区镇每年培育一个“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至2020年全市涉农行政村实现“一村一品一店”全覆盖,每个区镇至少争创一个省级示范村,全市共建成省级以上“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15个以上,农产品电子商务年交易总额达到10亿元以上。

二、发展重点

1.建立市级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重点建好阿里巴巴(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海门市域电子商务发展项目”,推进海门市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形成市、镇、村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逐步构建海门市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实现农业数据的省市对接,把海门现代农业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高度。(责任单位:商务局、农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2.推进特色产业与农村电商融合发展。各区镇要立足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和市场需求,在对各村做好调研的基础上,充分挖掘“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优势产业,整合要素资源,重点在优质稻米、海门山羊、时令鲜果、特色蔬菜、特经特粮、“四青”作物、花卉苗木、中药材、优质畜禽、优质水产、红木制品、休闲农业、民宿旅游等方面,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建成山药村、芋艿村、甘蔗村、榨菜村、草莓村、西甜瓜村、咸菜村、毛豆村、葡萄村、猕猴桃村、优质稻米村、绿色蔬菜村、红木工艺品村、休闲度假村等农业特色村。围绕“一品”特色产业建设网店,形成“一村一品一店”模式,至2020年实现全覆盖(发展任务见附件,如行政村数有变动,任务数可适当调整)。(责任单位:商务局、农办、供销合作总社、各区镇)

3.组建“一村一品一店”专业人才队伍。2018年完成村级“益农信息社”全覆盖任务,各村依托“益农信息社”遴选本村热爱农业扎根农村的新型职业农民、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返乡人员、农村青年、退伍军人等人员,对他们进行电商基本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层次农业电商主体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依托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采取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相结合方式,对益农信息社的信息员和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成为“一村一品一店”建设的主力军。(责任单位:农业局、人社局、商务局、农办、供销合作总社、各区镇)

4.加快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和区域宽带网域协调发展,实现镇村4G移动网络全覆盖,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农村20M光网覆盖率达50%,确保“一村一品一店”网络信号通畅。推动三厂工业园区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发改委、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三厂工业园区)

5.全力打造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通过经营模式创新、利益机制链接、扶持政策引导,探索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新路径。

(1)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品牌农产品。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创业带头人,不断完善基层电商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组织申报省农委“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每个示范村适当补助。按村级申报、区镇初审、市级审核,每年10月底前完成省级“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创建。2018年创建示范村6个,到2020年全市建成示范村不少于15个。(责任单位:农业局、农办、各区镇)

(2)合力推进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建设。推进阿里巴巴“千县万村”实施计划,借助“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项目,推动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建设。发挥政府部门和电商企业的优势,实现协同推进、错位发展。发挥供销、邮政、电信及银行系统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以益农信息社、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计划协作单位、供销农资店及村邮站为基础,建设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点,构建覆盖市镇村三级电商综合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农业局、商务局、供销合作总社、发改委、邮政管理局、各区镇)

6.建立健全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培育机制。进一步壮大“苏洪鲜食”、“味之原”、“东方雁”、“海扬”等已有农产品电商品牌,推动“王家沙”、“余东酱油”、“颐生”、“淘米记”等海门老字号品牌与电子商务的有机结合,重点做好品牌的营销和设计。组建电商特色品牌创建顾问团队,对“一村一品一店”在网店开设、产品营销、商标注册、品牌打造、产品包装等方面进行指导,确保建一个成功一个。(责任单位: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各区镇)

7.逐步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依托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等平台载体优势,通过政策引导,科学合理确定物流配送网点。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共同参与,通过逐步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仓储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农产品电商对鲜活农产品运输保障的需求。积极推进农产品初加工、分级筛选、精深加工等,推进农产品网上销售。依托“农村淘宝”项目的菜鸟物流、发挥供销系统通农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平台、邮政系统的“村邮站”等将服务延伸至“一村一品一店”,聚力形成市镇村三级网销和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到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均能充分享受资源整合带来的福利机制,实现农产品无障碍销售。(责任单位:发改委、商务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供销合作总社)

8.创新“互联网+”休闲农业发展。依托农村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发展创意休闲、乡村旅游等农业新业态,促进与电子商务对接,提升“互联网+”高质量发展水平。2018~2020年,创建特色小镇1~2个、农业特色小镇1~2个、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2~3个、田园综合体1~2个。加强休闲农业、特色小镇的网络化营销,支持休闲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以及有较好基础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休闲农庄等开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农耕体验、农家餐饮、名宿旅游等线上营销,带动当地土特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商务局、农业局,发改委、住建局、农办、各区镇)

9.建立健全全程质量溯源机制。加大农产品生产、包装、销售、配送等技术标准推广应用,以区镇为单位对“一村一品一店”的农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管,鼓励有条件的“一村一品一店”开展农产品自检,提高上线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农产品质量溯源管理系统,运用条形码、二维码等标识对网上营销企业及产品的基本信息进行溯源管理,推动与行业监管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市委农办、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人社局、国土局、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局、国税局、科技局、供销合作总社、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和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一村一品一店”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整体规划部署、资金运筹和督促检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及时跟踪掌握推进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和定期通报。各区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强化属地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细化方案,对申报主体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落实“一村一品一店”建设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大政策扶持。整合优化各类财政涉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在“一店”开设、网上规模营销、电商品牌化、物流体系、省级示范村建设、人才培训等方面予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重点优先扶持。

1.电子商务方面。支持以村集体经营和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围绕“一村一品”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对网店开设、网上规模营销、电商品牌培育、休闲农业网络营销等“一村一品一店”按当年《海门市现代农业种养园区扶持实施办法》予以扶持。

2.仓储物流方面。对发展“一村一品一店”建设所需的仓储、物流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优先予以安排。

3.税收优惠方面。对电商企业向农民直接购进农产品进行销售的,按规定执行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相关政策。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三)规范市场秩序。围绕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不断完善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制度规范、信息安全等保障措施。开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和电商诚信创建活动。督促第三方平台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刷信用”、“刷销量”等欺诈行为。

(四)搞好协调服务。加强政府部门、电商平台、行业组织和农村电商主体间沟通协调,加强农业农村电商监测统计,及时发布行业发展趋势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科学有效的信息服务。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一村一品一店”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农村已开或准备开设网店的各类主体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使“一村一品”尽快与电子商务有效衔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