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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海门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02-09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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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编制开发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开发区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权限审(报)批开发区的投资项目,并发放相关证件;审核或申报区内出口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四)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负责开发区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工作。

(五)负责开发区内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和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开发区内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市容环卫、城市管理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财政预决算、税收征管、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开发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八)负责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九)负责开发区内的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处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十)负责开发区产业园的封闭式管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在产业园依法行使相应的职权。

(十一)根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市政府授权,在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二)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在开发区设立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履行各自职责。

(十三)行使省直部门和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

根据上述职责,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九个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

1.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文件、文稿、管理制度的起草、修改、印发及印信管理工作以及综合政研、调研工作;

2.负责机关各部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党工委、管委会规定、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主要领导批示的督办检查工作;

3.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组织召开的会议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

4.负责上级文电收发流转、文电督办、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与省市有关部门相关工作的协调,报送工作动态及信息;

6.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公务(商务)活动的接待工作。

(二)党群工作局(挂“人才工作局”、“社会保障局”牌子)

1.负责开发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提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干部管理体制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2.负责研究、指导、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开发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干部监督和管理工作,以及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培训工作;

4.负责开发区机构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人才政策措施;负责各类人才引进、人才管理和人才信息工作;

6.负责开发区人大、政协、统战、关工委、老干部、外事侨务等工作;

7.负责开发区宣传教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开发区社会保障工作。制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以及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

(三)经济和科技发展局(挂“港口管理局”牌子)

1.负责开发区经济运行宏观指导,研究制订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

2.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3.负责全区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预测和调控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工业经济运行的调控;负责有关生产要素的平衡,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进区企业的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各项基础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能力;

5.负责协调指导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6.综合管理、协调全区外贸、外经工作;

7.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以及工作计划和管理办法等;

8.负责组织全区科技支撑、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国际合作、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计划的申报,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高新产品鉴定的申报工作;

9.负责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组织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作;负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和专利实施;归口管理重点科技成果推广、科技成果奖励以及涉及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相关的协调工作,承担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港口码头、货物装卸驳运仓储、旅客运输、拖轮等经营管理以及审定、监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泊位、库场区域范围等工作。

(四)招商局( “行政服务中心”与其合署办公)

1.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做好开发区招商引资推介活动以及项目信息捕捉、跟踪、洽谈、落户工作;

2.负责市政府授权或相关职能部门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审批;

3.负责开发区职权范围内事项的审核审批、证照办理;

4.负责牵头协调相关审批事宜的联审会办;

5.负责制定中心各项政务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受理投诉及处理;

7.负责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

8.负责研究总结政务服务的新情况、新经验,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五)住房和建设局

1.依照市政府授权,编制开发区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计划、房地产业和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的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开发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开发区建设工程的预算、设计、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

3.负责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容环卫管理、环境保护和城建监察工作;

4.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工作,核发施工许可证;

5.负责进区项目的“七通一平”和项目建设工程审批及发证工作;

6.负责开发区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以及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管理,办理发放房屋产权证。

(六)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局(挂“民政办公室”牌子)

1.负责开发区农业综合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水利水产和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林果业、园艺业、畜牧业等管理工作;

2.负责开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3.负责管理开发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职业教育及社会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学校和成人教育中心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开发区卫生行政管理和监督,负责开发区食品药品卫生监督管理、全民健康教育、妇幼卫生、卫生防疫、合作医疗等工作;

5.负责开发区民政优抚、双拥、计划生育、残联等工作。

(七)综合执法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拟订城镇管理方面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管理、业务指导、检查监督,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3.负责在上级行政执法部门授权范围内履行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 负责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市容环境管理、城乡规划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查处全区城市管理违法案件。

5.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挂“政法和社会建设局”牌子)

1.负责编制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群体性事件应急综合协调和处置管理工作;

2.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社会管理动态,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社会管理问题,负责开发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3.负责开发区法制宣传、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全区群防群治和矛盾调解工作;

4.负责开发区信访维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下辖通源办事处、民生办事处。

(九)财政局

1.编制开发区财政收支预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的财源建设,筹集、调度、管理开发区的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开发建设资金;

2.组织协调开发区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监督检查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对下属单位财务执行情况以及区属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4.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投融资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工作;

5.负责各项涉农补贴政策的落实,负责各项民生财政政策的落实和各项涉农资金管理。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设立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武装部。

海门市滨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牌子予以保留,其管理职能和工作机构整合归并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中。街道人大工委予以保留,职能不变。街道纪工委保留称谓,其职能归并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设置,日常工作可与相关内设机构整合归并。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设有三个特色产业园管委会,均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机构,正科级建制。

(一)江苏海门科技研发外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挂“謇公湖办事处”牌子)

1.负责产业园内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科研与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战略与政策;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单位)业务关系;

2.负责产业园对外招商活动策划及组织实施,负责入园企业(机构)项目申报、初审及项目实施进展检查与考核,负责入园企业(机构)技术交流、培训等方案策划及组织实施;

3.负责产业园科技研发产业和服务外包产业项目的推进、管理、服务等工作;

4.负责产业园党建和精神文明、民主法治、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5.负责产业园内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二)江苏海门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挂“江海办事处”牌子)

1.负责产业园内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科研与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战略与政策;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单位)业务关系;

2.负责产业园对外招商活动策划及组织实施,负责入园企业(机构)项目申报、初审及项目实施进展检查与考核,负责入园企业(机构)技术交流、培训等方案策划及组织实施;

3.负责产业园科技研发产业和服务外包产业项目的推进、管理、服务等工作;

4.负责产业园党建和精神文明、民主法治、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5.负责产业园内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三)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挂“三和办事处”牌子)

1.负责产业园内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科研与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战略与政策;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单位)业务关系;

2.负责产业园对外招商活动策划及组织实施,负责入园企业(机构)项目申报、初审及项目实施进展检查与考核,负责入园企业(机构)技术交流、培训等方案策划及组织实施;

3.负责产业园科技研发产业和服务外包产业项目的推进、管理、服务等工作;

4.负责产业园党建和精神文明、民主法治、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5.负责产业园内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将海门经济开发区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服务中心,为相当股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实际运转,职责与相关内设机构整合归并,人员统一使用、分类管理。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本级、 三和小学、三和中学。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瞄准“加快挺进全省国家级开发区前十强”的总目标,紧扣“展示新形象、再创新辉煌”的总基调,按照“聚心聚力、提速提质、创新创优”的总要求,全面实施“大项目带动、大平台打造、大产业培育、大环境优化”四大工程,聚力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能,不断提升对全市经济的支撑力和贡献率,奋力当好全市高质量发展排头兵。1.坚持以有效投入为抓手,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2.坚持以特色发展为目标,高质量推进平台打造。3.坚持以转型升级为核心,高质量推进产业集聚。4.坚持以优化环境为保障,高质量推进产城融合。5.坚持以强基固本为根本,高质量推进协调发展。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1476.8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5671.91万元,增长442.2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行政运行成本和预算标准的提高,另外去年其他资金预算偏少,今年其他资金支出预算较多。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1476.8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3776.8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776.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33.91万元,增长173.1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运行成本增加以及相关工程量增加及配套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无法估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177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6938万元,增长2222.83%。主要原因是上年其他资金少量安排,今天因新的市政建设工程较多,故安排增加较多。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结余。

(二)支出预算总计31476.8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29.2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人大、政府等部门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2607.96万元,增长129.0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行政运行成本和加大招商力度,招商支出增加及政府维修工程增加。

2.公共安全(类)支出 123.38 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89.64万元,增长 265.67 %,主要原因是增资增加行政运行成本及维稳支出增加。

3.教育支出(类)支出 106.9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老师工资和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839.86 万元,减少88.70 %,主要原因是财政分成体制的改变,从18年开始不负担中小学工资,只负担幼儿园工资。

4.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 1824.5万元,主要用于对企业各项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062.5 万元,增长 139.43%,主要原因是当年对企业税收返还、对企业运行补贴、对企业各项奖励补贴增加。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与上年相比减少64.8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把文化支出并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969.56 万元,主要用于优抚、低保、重残民生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4.56 万元,增长23.51%,主要原因是优抚、低保、重残等补贴标准提高。

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安全(类)支出 1000 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大病医保支出和计生门诊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695.58 万元,增长228.49 %,主要原因是农民大病医保标准提高,政府负担增加。

8.城乡社区(类)支出16592.5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拆迁、赔青、环境卫生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532.58 万元,增长 27554.3 %。主要原因是去年主要安排在预算外支出,今年安排在预算内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096.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农林水工程。与上年相比增加4469.51万元,增长712.54%。主要原因是当年农林水上级下达临增指标增加较多。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 249.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149.86万元,增长149.8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行政运行成本。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收支平衡。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774.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6.65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行政运行成本。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7702.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045.26万元,增长942.61%。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项目建设较多。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1476.8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76.84万元,占43.7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17700万元,占56.24%;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1476.8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774.58万元,占11.99%;

项目支出 27702.26万元,占88.01%;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776.8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33.91万元,增长173.15 %。主要原因是当年市政工程建设和拆迁安置支出增多。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3776.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7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33.91万元,增长173.15%。主要原因是当年市政工程建设和拆迁安置支出增多。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88.41万元,减少 100 %。主要原因是人大支出并入政府办公厅行政运行。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  3130.0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791.12万元,增长133.77 %。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并入支出和政府维修项目工程支出增加。

3.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  81.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4.65万元,减少 50.82 %。主要原因是当年统计专项调查活动减少。

4.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40.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28万元,增长 32.39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5.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 38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5.4万元,增长 156.93 %。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当年招商引资活动增多。

6.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24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0.22 万元,增长40.92%。主要原因是当年党委宣传活动增多。

(二)国防支出(类)

1.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支出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万元,减少400%。主要原因是当年征兵任务数减少。

(三)公共安全(类)

1.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2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89.64万元,增长265.67%。主要原因是维稳、调解矛盾支出增加。

(四)教育支出(类)

1.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3.86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按新的财力分成体制,中小学工资由市财政承担。

2.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3.5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按新的财力分成体制,中小学工资由市财政承担。

3.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 106.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58万元,增长116.63 %。主要原因是2018年按新的财力分成体制,幼儿园工资由园区自行承担。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1.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82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内没有安排预算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类)

1.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 1824.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24.5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当年对企业税收返还、对企业运行补贴、对企业各项奖励补贴。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1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 25.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24万元,减少48.48%。主要原因死亡抚恤补贴对象人数减少。

1.2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69.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93万元,增加55.4%。主要原因补贴人数增加及补贴标准提高。

1.3.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127.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76万元,增加155.52%。,主要原因补贴人数增加及补贴标准提高。

1.4.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支出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义务兵优待金主要通过上级临增指标另外拨入。

2.1 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安置费主要通过上级临增指标另外拨入。

2.2、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24.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2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标准提高和人员增加。

3.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主要通过上级临增指标另外拨入。

4.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主要通过上级临增指标另外拨入。

5.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3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7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保障标准提高和人员增加。

6.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104.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57万元,增长597.13%。主要原因是保障标准提高和人员增加。

7.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预算支出。

(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

1.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农村大病医保标准提高,园区配套资金增多。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

1.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34.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4.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把原建设局人员工资从政府部门中单独分离出来。

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57.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把原城管执法局人员工资从政府部门中单独分离出来。

1.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6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拨款给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办公经费。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11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增加市政建设工程。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0万元,增长733.33%,主要原因是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所以支出增加。

(九)农林水支出(类)

1. 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83.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68万元,减少40.80%。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

2. 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27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农业工程项目增多。

3. 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196.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6.81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没有。

(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1. 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0.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把原安监局人员工资从政府部门中单独分离出来。

2.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9.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把原经济发展局人员工资从政府部门中单独分离出来。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774.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7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97.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776.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33.91万元,增长173.19%。主要原因是当年市政工程建设和拆迁安置支出增多。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774.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7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97.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9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有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有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有预算安排。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9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接待客商增多。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6万元,主要原因今年安排会议比较少。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9.6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96万元,主要原因今年安排培训活动比较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468.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0.52万元,增长54.89 %。主要原因是: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出现偏差,与实际发生额相差较多,故2018年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8年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